大家好,关于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常州公积金中心地址在哪里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常州公积金中心地址在哪里
法律主观:
在常州市,有的职工可能会在本市内发生工作方面的调动,从一个单位调到另一个单位工作,发生了工作调动的职工,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的转移手续,转移住房公积金。关于常州公积金怎么转移的问题,下面由网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一、常州公积金如何转移1、职工本人或单位经办人携带申请材料到转出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受理点办理。2、受理点柜员审核申请材料,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职工账户转移操作。二、常州公积金转移的办理条件职工在本市范围内调动工作的,应当自调入新单位之日起30日内,到公积金中心指定受理点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手续。三、常州公积金转移办理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在常州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时,要如实填写常州市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转移申请表,填写好申请表之后,向办理窗口提交,经过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批同意后,就可以完成转移手续。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去咨询网的相关律师。
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常州公积金怎么提取
满足条件带上材料就可以去办理提取。
提取条件:
1、职工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且户籍不在本市或户籍迁出本市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注:武进、金坛、溧阳属本市范围。)
2、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金额时,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人在办理销户提取前应注意与原单位结清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3、职工公积金账户需为“封存”状态,且封存满半年方可办理提取业务;若职工在异地开立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也可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4、职工如有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记录的,主借款人不得办理销户提取,其他共同借款人可以办理销户提取。
5、职工储存卡密码仍为初始密码的,如由配偶代办提取的可不更改初始密码,但需提供能证明其夫妻关系的材料(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原件;如委托他人代办的,需先由职工本人更改密码后方可委托他人代办提取。
申请材料:
1、职工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储存卡;
3、《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原件或《人事调令》原件或能证明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离职证明、账户所在单位已被工商部门注销或已宣告破产、清算等证明材料)原件。
4、非本市户籍的户口簿原件或户口迁移证明原件(身份证上地址为本市的提供);
5、若由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6、本人名下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一类借记卡原件(以申请时受理中心公布的合作银行为准)。
办理流程:
职工携带申请材料至公积金中心任一业务受理点办理申请手续,审核通过后,提取资金划入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扩展资料设立依据:
1、《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常政发〔2008〕196号)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不在本市或户籍迁出本市的。
2、《常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常公积金委〔2009〕1号)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不在本市或户籍迁出本市的。
是否收费:否。
友情提醒:
职工通过中心网上服务厅或服务窗口等渠道核实身份证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与中心业务系统登记信息一致的,可以用身份证代替公积金储存卡办理提取(他人代办的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离开本市提取
常州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责
??导语:常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就是我们平常所看见的常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属于政府机关的正处级的事业单位。这篇文章主要就是为大家介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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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责
于2003年1月13日正式设立的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于常州市人民政府的事业单位,它负责着整个常州市的住房的公积金管理,比如说公积金的收集以及使用,审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以及个人贷款的条件,并且要登记好每一个市民是否缴存或者是提取、使用了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不仅如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必须对住房公积金进行保值和归还工作。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面还有三个分中心——武进分中心、金坛分中心、溧阳分中心,另外,还有市中心和新北区两个营业部门以及六个管理处。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宗旨是努力为市民提供优质的住房保障,发展住房金融,使得住房小康全面促成,“服务住房公积金缴存对象,保证住房公积金安全完整,促进住房公积金增值保值”是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方针,给客户提供一流管理、服务、素质、绩效是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目标。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它的宗旨、方针以及管理目标取得了卓越的成绩,它已经获得了累计为90亿远的住房公积金,并且向67000名职员发放了累计为88亿元的个人贷款,与此同时,它也为全市提供了累计为1.24亿元的廉租房公积金,为市民和职工提供了方便以及更加优质的服务。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履行了以下职责:
1.认真负责地记录职工是否按时交纳住房公积金,以及提取、使用公积金的情况,并且认真审批;
2.认真、负责地核算好住房公积金,并且对其分支结构,例如武进分中心的内部核算给予指导和监督;
3.认真、负责地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计划和进展情况做好编制工作;
4.认真、负责地办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其他相关任务。
通过这篇文章,大家是否对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呢?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的话,就多多登录日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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