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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是几代
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是第三代毒品。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是一系列具有类似天然大麻素作用的人工合成物质,属于九大类新精神活性物质中的一类,不依赖于大麻的种植,制作成本低,获取容易。
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是几代
在全球已发现的非植物类新精神活性物质中,合成大麻素类大约有290余种,占近三分之一,我国已发现约103种,并且已实行管控。
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多以香料、花瓣、烟草、电子烟油等形态出现,可溶于电子烟油或喷涂于烟丝、花瓣等植物表面,代表物质有香料、香草烟等。
自2021年7月1日起,任何制造、贩卖、运输、走私合成大麻素的行为,都可能涉及毒品犯罪,将受到严厉的刑事处罚。
合成毒品后全球流行的第几代毒品
合成毒品后全球流行的第三代毒品。
第三代毒品主要类型
1、合成大麻素类。模拟天然大麻,其成瘾性和戒断症状也类似天然大麻。长期吸食会导致心血管系统疾病及精神错乱,同时也存在致癌的风险。
3、苯乙胺类。包括苯丙胺衍生物及二甲氧基苯乙胺衍生物两个类别。前者以类似甲基苯丙胺的兴奋作用为主,后者能产生强烈的致幻作用,过量或长期吸食可导致大脑损伤和精神错乱。
4、哌嗪类。一般为苯基哌嗪或苄基哌嗪的衍生物,具有类似于甲基苯丙胺和MDMA的兴奋和致幻作用,但效果较温和,持续时间也更长。
5、氯胺酮。在我国已属列管的精神药物。
6、植物类。包括恰特草、鼠尾草、帽蕊木等含有精神活性物质的植物。
7、其他。包括色胺类、氨基茚类、苯环己基胺类、镇静类等多个类别,分别具有致幻、兴奋、麻醉、镇静等作用。
主要危害
1、滥用成瘾。新精神活性物质同许多合成毒品具有类似之处,成瘾性极强。其成瘾和慢性中毒的主要表现特征是滥用时的中枢神经兴奋和戒断后的中枢神经抑制交替出现。
2、产生精神幻觉。卡西酮类、苯乙胺类以及色胺类物质均有致幻作用,大量吸食后可能引起偏执、焦虑、恐慌、被害妄想等反应,甚至导致吸食者精神错乱,进而自残或暴力攻击他人。
3、引发伤残甚至死亡。吸食新精神活性物质者,临床上常见心动加速、血压升高、肝肾功能衰竭等急性中毒症状,甚至引发抽搐、休克、脑中风死亡。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合成毒品
新精神活性物质是第几代毒品
新精神活性物质,又称“策划药”或“实验室毒品”,是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而对管制毒品进行化学结构修饰得到的毒品类似物,具有与管制毒品相似或更强的兴奋、致幻、麻醉等效果。当前,新精神活性物质迅速蔓延,已成为继传统毒品、合成毒品后全球流行的第三代毒品。此次我国列管的U-47700的药效约是吗啡的7.5倍;今年3月份我国列管的卡芬太尼的药效为吗啡的10000倍,成人的致死量约为2毫克。据报道,近年来欧美国家已报告发生过上百起因吸食新精神活性物质致死案例。
随着国际毒品形势的发展变化,新精神活性物质也不断出现新的特点:一是新结构的非管制品种不断出现;二是交易方式多样,走私渠道更加隐蔽;三是国内滥用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案例开始增多。
据悉,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决定将N-甲基-N-(2-二甲氨基环己基)-3,4-二氯苯甲酰胺(U-47700)、1-环己基-4-(1,2-二苯基乙基)哌嗪(MT-45)、4-甲氧基甲基苯丙胺(PMMA)和2-氨基-4-甲基-5-(4-甲基苯基)-4,5-二氢恶唑(4,4′-DMAR)四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至此,我国列管的新精神活性物质已达138种。对于国际社会较为关注的芬太尼类物质,目前我国已列管23种,远超联合国已列管的15种。
友情提示:
任何涉毒的案件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任何想钻法律的漏洞的涉毒人员终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法律会严格按照事实和证据制裁毒品案件,但是也不会不公正地处罚涉毒人员,因此,虽然要接受法律的裁判,但是也要保护自己应有的权益。
珍惜生命,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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