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操作细则(家电下乡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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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工作自查报告

家电下乡操作细则(家电下乡怎么操作)

【#报告#导语】自查报告中的文字表述要实事求是,既要肯定成绩,又不能虚报浮夸,凡是用数据来说明的事项,数据必须真实准确。以下是整理的家电下乡工作自查报告,欢迎阅读!

【篇一】家电下乡工作自查报告

家电下乡补贴政策将接近尾声,为切实维护好国家专项财政资金的安全和农民利益,确保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安全到位,保证家电下乡政策落到实处,家电下乡专项检查通知下达后,我局与财政局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小组,认真做好该项工作。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召开会议,确保专项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为做好专项检查工作,9月14日我局和财政局召开了专题会议,就开展全县家电下乡专项检查活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9月17日至29日我局和财政局相关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前往备案网点进行地毯式的检查。

二、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检查范围。

为保证此次检查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制定了工作方案,确立了重点检查范围。一是确定申领补贴较多的,重点抽查补贴的时间。二是确定补贴信息中一户购买两台相同的机型和一户购买多台家电下乡产品的为重点抽查的对象,实行到村到户实地核查,全面掌握有关情况。

三、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取得成效。

一是重点检查各销售网点的销售台账填写的信息是否详细真实,并根据台账记录的信息确定重点抽查对象。二是重点检查各销售网点提交的申领补贴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补贴条件。三是重点检查各销售网点是否擅自留取或复印农民户口簿、身份证等资料,录入虚假信息骗取补贴情况。四是此次检查采取随机抽查和入户实地核查的形式,认真核实农户购买的家电下乡产品的类型、数量等情况是否属实。

【篇二】家电下乡工作自查报告

一、成立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区政府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财政局、经贸局局长为副组长的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宣传部、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国税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同时,建立家电下乡推广工作联席办公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单位由区府办、财政局、经贸局、区委宣传部、公安分局、工商局、国税局等部门组成,联席办公会议办公室设在区经贸局,负责全区家电下乡推广的日常工作。

二、推广工作的时间和主要内容

推广时间:XX年12月1日-XX年11月底。

主要内容:由中央和地方地方以直补方式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3%对农民购买彩电、冰箱、手机和洗衣机四大类中标家电产品给予补贴。补贴资金中央财政负担80%,自治区本级财政负担20%。

三、家电下乡产品标准和补贴对象

(一)四类推广产品的价格:纳入补贴范围的。产品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四类,限价分别为XX元、2500元、1000元、XX元。具体品牌、规格以商务部、财政部招标公告为准。

(二)补贴对象及标准:全区具有农业户籍的农民在规定时间内购买规定的家电产品给予财政资金补贴。补贴标准为销售价格的13%。每户农民购买补贴范围内的彩电、冰箱(冰柜)、手机、洗衣机,每类产品不得超过1台(部)。

四、补贴资金兑付方式及管理办法

通过我区在农村合作信用社已开通使用的农民综合补贴管理网络专设的“一折通”帐户直接划拨给农户。对家电下乡的补贴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专帐管理”办法。

五、部门职责分工

(一)财政部门职责。

区财政局负责保证及时、足额发放补贴资金,实施补贴发放动态监督管理。

(1)落实补贴发放机构和乡镇级补贴审核认定机构并予登记造册。

(2)制定我区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对补贴发放、审核操作规程和信息系统使用加强全面培训,确保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3)加强对补贴审核认定与发放工作的巡回检查和业务指导。

(4)强化监管责任。公布举报电话,受理查处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案件。

(5)落实本级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推广工作顺利实施。

(二)经贸部门职责。

区经贸局负责会同区财政局搞好网点备案、政策宣传、协调服务和监督检查工作。

(1)受理中标企业网点备案。

(2)加强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及时将家电下乡政策信息,特别是补贴申领发放程序及所需证明材料等信息,采取印发公告、广播电视宣传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3)加强对促销活动的协调服务工作。

(4)牵头制定应急预案,妥善解决好网点供应不足、网点销售管理不善等问题,处理出现抢购、挤购等市场秩序混乱行为。

(5)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加强对备案销售、服务网点的巡回检查,及时查处发现的问题。

六、对中标企业的要求

各中标企业要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加快家电销售服务网络建设;要做好销售网点备案工作,保证对我区的销售和服务网点覆盖面达到100%,保证农民方便购买和就近维修家用电器;要规范销售服务网点店堂设置和促销行为,保证安全促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政策宣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突发事件;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规定,保证诚信经营,组织充足货源,合理确定配送价格,严格执行统一零售价格,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所属各网点认真执行中标产品限价政策,不得提价或变相提价销售;要认真履行,健全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加强制度建设与培训工作,对企业及各网点相关的业务、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同时搞好售后服务工作,认真负责受理和妥善处理农民消费者投诉。

七、加强领导,确保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顺利进行

开展家电下乡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扩大内需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统筹城乡改革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时间长、任务重,意义重大,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安排、周密组织,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篇三】家电下乡工作自查报告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集中、有效的宣传,让家电下乡政策内容辐射到全县每个乡镇、每个村组、每个农户,让农民群众深入了解政策、明白政策,让各级干部、生产企业、销售商家准确把握政策,真正让广大农民群众得到实惠,有效促进农村消费,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家电行业健康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xx年6月5日至7月5日,为期1个月。

三、宣传重点

突出活动主题,把握宣传重点,积极有效地推进家电下乡推广政策宣传月活动。重点将围绕以下五个方面的主题展开:

(一)家电下乡政策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实施以来的主要成效。

(二)《家电下乡操作细则》的主要内容,补贴程序,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市场秩序、价格监管等。

(三)各地区在家电下乡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四)回应家电下乡政策实施过程中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解疑释惑,阐明政策。

(五)及时发现并分析典型事例,宣传家电下乡政策对于促进企业发展、改善农民生活的现实意义。

四、工作任务及分工

1、宣传部负责组织各新闻媒体深入县乡和村组,采访基层干部、销售商、农民群众,采写编发政策解读系列稿件,制作播出专题节目,正面宣传家电下乡政策取得的成效。

2、财政局负责广泛宣传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与补贴申报的程序、材料,补贴资金审核与兑付办法等。

3、商务局负责加大对家电下乡中标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的宣传力度,让群众知道应当去哪里购买家电下乡产品;通过网络、媒体等向社会公告销售网点违规信息以及举报投诉处理等情况。

4、物价局负责广泛宣传价格法律政策;宣传自觉守法经营,带头平抑市场物价的正面典型;严肃查处、公开曝光一批实施哄抬价格、价格串通、价格欺诈、价格歧视等违法行为的经营者。

5、工商局负责积极宣传开展的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情况,执法数据和典型案例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欺骗性较强的要及时向公众发布警示;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供咨询和维权服务;利用好消费者协会、“12315”消费维权联络站、消费投诉站的宣传教育功能,增强农民消费者识假防骗的意识和能力。

6、质监局负责宣传质量优良、服务到位、履行的优秀企业;对各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并一律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7、各乡镇负责组织宣传骨干人员依托村委会、村民小组,采取设立宣传点、张贴海报标语、发放政策传单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活动。

8、发改委、经委、农委、环保局、供销社、国税局和地税局也要结合自身职能,利用各自的宣传渠道,进一步加大对家电下乡政策的宣传力度。

五、宣传形式

(一)组织人员培训。财政局和商务局要加强对参与家电下乡工作的相关人员、销售商家进行政策培训。各相关单位还要尽快抽调精兵强将加强相关政策学习培训,培养宣传骨干力量,加强政策宣讲工作。宣传骨干人数要适应本地、本部门宣讲工作需要,确保在宣传月活动期间乡乡有人进、村村不遗漏。

(二)信息网络宣传。利用商务部、财政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和祁门县商务之窗信息网及时发布家电下乡政策信息和工作信息,让社会各界、广大城乡居民及时了解家电下乡最新政策信息和工作动态。

(三)新闻媒体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主流媒体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加强对家电下乡工作重大意义、政策信息、工作动态的宣传。确保宣传月活动期间,在黄金时段,开辟家电下乡工作宣传专栏或专题,营造宣传声势,扩大宣传效果。

(四)企业网点宣传。按照销售网点规范设置要求,悬挂带有“家电下乡指定店”的牌匾,开辟家电下乡产品专销区,设置家电下乡宣传专栏,明示家电下乡产品种类和购买须知,宣传申领补贴程序等形式进行宣传。

(五)开通政策。向社会公布政策,充分利用宣传月活动扩大政策咨询服务热线及其投诉举报功能的宣传,方便农民群众普遍使用。认真接待并处理农民群众对政策的疑惑和投诉举报,现场做好解释疑惑或提出解决方案。

(六)实施“五个一”宣传工程。向每户农民印发一份政策宣传手册;每村设立一个宣传栏;每个家电下乡指定店设置一个产品信息发布板;每月集中组织一次信息发布;每家中标销售企业设一名营销网络信息管理员。

家电下乡宣传月的活动总结

【篇一】家电下乡宣传月的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营造家电下乡工作良好社会氛围,广泛宣传家电下乡惠农政策,促进农民购买热情,根据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统一部署,我市迅速开展了家电下乡宣传活动。现将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对于此次家电下乡进村宣传月活动,我市各级商贸、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有关会议,制定了“家电下乡宣传月”实施方案,对“家电下乡活动宣传月”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工作目标。提出以“推动家电下乡进村入户,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主题,把宣传工作的中心重点放到乡、村、户达到“村村皆知,人人皆晓”。

二、明确任务,各负其责

在宣传月活动中,为保证宣传质量,提高宣传效果,我们对各部门进行了具体分工:一是商贸部门负责对家电下乡中标销售企业、销售网点及人民群众的宣传,特别是让群众知道家电下乡政策及应当去哪里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并通过网络、媒体等向社会公告销售网点违规信息以及举报投诉处理等情况。二是财政部门重点宣传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与补贴申报的程序、补贴资金审核与兑付办法等。三是物价部门负责宣传价格法律政策,宣传自觉守法经营,带头平抑市场物价的正面典型;查处和曝光哄抬价格、价格串通、价格欺诈、价格歧视等违法行为的经营者。四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宣传开展的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情况,执法数据和典型案例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欺骗性较强的要及时向公众发布警示。五是质监部门负责公布以中标企业中标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结果;宣传质量优良、服务到位、履行的优秀企业;对各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或者借家电下乡之名制假制劣、翻新废旧家电产品、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并一律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六是充分发挥乡镇村组作用,乡镇村组负责各种宣传资料的派发,不留宣传死角。

三、宣传形式多样,突出工作重点

1、举办家电下乡培训会

6月中旬,我市对各区县商贸、财政部门以及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对家电下乡操作细则进行培训,对操作环节的重点问题进行了重点解答。对进一步推进家电下乡工作提出要求。

2、政策咨询电话宣传

在宣传月活动期间,我市各级商贸财政部门、乡镇财政所对外公布咨询投诉电话,认真解答处理农民群众对政策的疑惑和投诉举报。

3、举办形式多样的户外宣传

全市各区县结合各自实际,利用户外广场、乡镇集市进行家电下乡专题政策宣传和商品推广活动,有些还举办了文艺晚会宣传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政策宣传和产品推广,有的区县和中标销售企业组织家电下乡宣传车队在乡村进行巡回宣传,并现场展示售卖家电下乡产品,还推出了众多促销措施。有些区县商贸财政部门到大一些的销售网点现场办公,提高农民购买和兑付补贴效率。另一方面积极组织开展家电下乡大篷车活动,采取大篷车送货下乡的形式,集合家电下乡中标品牌,组织中标销售企业开展现场销售服务、现场登录、现场咨询和宣传,激发群众购买热情。通过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提高农民群众对家电下乡政策的知晓率,增强农民群众购买家电的积极性。

4、做好媒体宣传

市商贸局先后多次在省市电台进行制作家电下乡专题节目,宣传政策,解答农民的各种问题。市委政研室还积极参与,写出家电下乡专项调查报告报有关领导,引起了市领导对家电下乡工作高度重视。为了做好平面媒体宣传,我们还计划在本月底前结合汽车摩托车下乡,在西安晚报进行整版政策问答宣传。并分区县印制家电下乡购买补贴兑付指南小册子10万本、宣传画1万张,到农村逐村发放,目前报纸宣传版面和宣传册样稿已经基本确定。

5、及时调研家电下乡工作情况

为了确保宣传月活动的扎实深入推进,确保家电下乡操作细则的落实,市商贸局、市财政局到我市每个区县销售网点、乡镇财政所都进行督促调研,对工作人员进行辅导,现场解决家电下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6、强化监督引导,规范销售网点经营行为

宣传月活动期间,我市各级商贸主管部门加大对销售网点的监督管理,确保销售工作井然有序。要求各销售网点加强与承担销售任务的流通企业及时沟通,保证我市销售网点“家电下乡”产品质量有保证、规格不断档、货源不脱销、售前有计划、售中有宣传、售后有服务,确保满足农民购买需求,买得放心,用得舒心。

四、取得的主要成效

我市通过一个月的家电下乡进村宣传活动,基本达到了“家喻户晓”的目的,各级党政领导对家电下乡重视程度提高,有力地的促进了家电下乡工作的开展,激发了农民购买家电下乡商品的热情,掀起了销售热潮。同时,补贴兑付率也在不断上升。

截至7月15日,我市共销售9类家电下乡产品61495台(部),销售额1.02亿元。已兑付补贴32685台(部),706.76万元。

【篇二】家电下乡宣传月的活动总结

一、加强领导,成立工作组,家电下乡工作按部就班县政府成立了仪陇县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长陈科任组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王明东、副县长龚宁任副组长,政府办、商务局、财政局、公安局、工商局、纪检局、目标办、广播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局,县经济和商务局长王瑞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协调解决家电下乡试点的日常工作,保证家电下乡工作顺利进行。各乡镇政府成立相应组织,高度重视家电下乡工作,明确一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做好家电下乡活动期间的市场秩序和安全工作。

二、制定方案,保证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开展

我局认真学习领会商务部、财政部下发的《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及时制定出《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保证了我县家电下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家电下乡工作深入民心

家电下乡领导组办公室印制20万份有关家电下乡的宣传册(单),通过集市,依托乡镇、村委会分发,组织文娱活动等途径向农民群众宣传;在全县范围内悬挂横幅400余条、涂刷墙体广告300余个;通过仪陇县电视台在黄金时间安排播出家电下乡的专题新闻,由县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副组长龚宁同志在电视上做了专题讲话,宣传家电下乡的相关惠农政策,另外滚动安排播放字幕广告,请已领取补贴的农民现身说法,扩大影响;利用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网通公司的通讯网络向我县的手机用户、小灵通用户每2-3天接收到一条有关家电下乡的宣传短信;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共组织四次大型进乡入村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60多台次,宣传人员100余人,不留宣传死角和盲区,基本达到了全县人民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精心组织,科学安排,确保了市场秩序和安全

为使家电下乡工作顺利推进,我局及时帮助承办企业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发票、税收、城管等相关问题,增强承办企业的积极性。同时,为使产品充足,确保不脱销,不断档,我局与财政局积极协调承办企业,加大货源的投放力度,避免了家电下乡活动期间集中购买所引发的供货间断、排队争购等情况,方便了农民购买,各销售网点采取预约登记、送货上门等切实可行的得力措施,确保市场秩序和安全。

五、建立联系制度和投诉机制,保证了重要信息的上通下达

家电下乡活动期间,商务部门建立联系制度,公布家电下乡工作联系电话,加强沟通联系,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为群众解疑;建立投诉机制,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有专人负责,及时受理投诉,重要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反映。

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家电下乡正常运行

1、到销售网点检查指导,对备案确认的销售网点逐一巡查,不能保持网点建设规范的限期在7日内整改完毕,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其停业限期整改。对促销活动加强指导和监管,既帮助企业掀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高潮,又确保了活动的安全稳定,杜绝了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2、加强了对家电下乡活动的协调服务工作,正确引导农民的消费行为,指导购买如何申报和办理家电补贴,本着方便农民购买、维修、领取补贴,避免抢购、降低企业促销成本,组织农民团购,妥善处理了承办企业与农民消费者的关系。

【篇三】家电下乡宣传月的活动总结

区家电下乡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的关心指导下,积极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工作布署,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家电下乡工作作为拉动内需、扩大消费、改善农民物质文化生活条件的民生工程,摆到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自家电下乡工程实施以来,就把此项工作列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进行督查督办。区商务局、区财政局以及区家电下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通过成立机构、宣传政策、审批网点、组织销售、审核兑付、加强监管等措施,推动了家电下乡工作的健康发展。达到了政府得民心,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的良好效果。

一、基本情况

我区共有12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现有审核备案通过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87家,自家电下乡开展以来,我区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0.228万台/件,销售金额5.016亿元,兑付家电下乡补贴金额6305.74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领导,家电下乡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健全。为了确保家电下乡工作在全区有力有序推进,我们从建立健全机构着手,强化组织领导。一是成立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全区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在区商务局设立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家电下乡日常工作,各乡镇也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由乡镇长任组长,为我区的家电下乡工作扎实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是由区政府制定印发了《区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对家电下乡工作各个环节都明确了责任部门和工作要求。三是区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各乡镇分管领导会议、中标企业负责人会议、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和乡镇财政所业务培训等会议,对全区家电下乡工作进行布署安排,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在全区家电下乡工作始终保持组织有力、上下联动、密切协调的家电下乡推进机制。

(二)加强宣传,全面普及家电下乡政策。为使家电下乡这项惠农政策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让广大农民群众真正掌握政策、懂得政策、享受政策,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范围辐射12个乡镇和城区。一是把家电下乡工作的重要意义、补贴原则、补贴内容、补贴申报兑付方法、补贴标准等内容印制成《家电下乡政策解读》小册子发放到全区个行政村的农民群众手中;通过新闻、在线、区商务局网站等新闻媒体,以及印发宣传材料,张贴横幅标语,广泛深入进行宣传家电下乡政策。二是组织五星电器、宏图三包等大型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出动宣传车辆并携带家电下乡产品进乡入村进行宣传销售,现场宣传讲解家电下乡政策,积极为农民释疑解惑。三是严格要求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按照政策规定,在经营场所悬挂家电下乡指定店标示牌,张贴家电下乡产品购买须知和家电下乡产品价格告示。四是深入开展“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通过全方位、深层次、多领域的宣传,提高了农民群众对家电下乡政策的知晓率,增强了农民群众购买家电产品的积极性。

(三)坚持标准,科学布置销售网点。选好销售网点是做好家电上乡工作的基础。严格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审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截止目前,区共有87家销售网点,覆盖了所有的乡镇及城区社区。一是严把销售网点准入标准。按照规定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资质、条件,对申报的网点进行认真审核,在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前提下,区商务局和区财政局共同对每一个申报网点的设备设施、人员素质、经营规模、经营信誉以及经营状况等进行现场检查验收。按照宁缺毋滥原则,对不符合条件的网点决不予以通过。二是实施制度,对每个通过考核的网点都与区“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书。三是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除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培训外,区商务局还组织各网点电脑操作人员进行网络使用、信息录入等专门业务培训,并且利用督查机会对每个网点进行现场操作演示,“手把手”培训,保证了销网点质量。

(四)创新举措,简化兑付程序。家电下乡工作实施前期,区兑付率处在全市落后位置。区商务局和区财政局协调配合,深入调研,查找问题原因。因个别销售网点不能及时报送材料,以及个别财政所不能及时审核兑付,导致兑付率不高,一度影响了销售网点销售积极性。为此,我们根据调查情况,督促相关销售网点必须及时、准确录入,区财政局把兑付工作列为对财政所年度考核内容之一。通过努力,区家电下乡兑付率自2020年下半年以来一直处于全市前列,极大调动了销售网点积极性。自家电下乡开展以来,全区共销售家电下乡227336台,销售额6.7亿元,补贴资金8585万元。

三、做好服务,做到有疑必答,有求必应。

一是为了方便群众,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我们向社会公布区商务局与区财政局的咨询服务热线及监督投诉电话,各乡镇街道财政所也设立了家电下乡服务台,及时为群众答疑解难,及时处理投诉问题。二是协调相关部门,帮助销售网点解决遇到的难题。家电下乡工程实施前期,我区首批通过的家电下乡乡镇销售网点大都是个体工商户,不能独立开具税务发票,这与家电下乡政策相违背。销售网点很着急,消费者的补贴不能及时兑付。针对此问题,我们积极协调税务部门,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办理小规模纳税人开通绿色通道,给予快速办理,同时降低办理的费用。

家电下乡补贴政策是哪一年

法律分析:2008年12月1日至2012年11月底实行家电下乡,范围是全国。只要你是农村户口,不管你在哪卖的家电,都可以到户口所在地,财政局报销家电购买价的13%.现在补贴的家电主要是冰箱,彩电,手机,洗衣机。

法律依据:《家电下乡操作细则》第一条家电下乡是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惠农强农,带动工业生产,促进消费拉动内需的一项重要举措,自2009年2月1日已经在全国全面推广。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好家电下乡补贴政策,根据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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