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古代的宫刑是指什么呀
一、什么是宫刑宫,即“丈夫割其势,女子闭于宫”,就是***男子生殖器、破坏女子生殖机能的一种肉刑。
宫刑又称蚕室、腐刑、阴刑和椓刑,这些不同的名称都反映出这一刑罚的残酷。
所谓蚕室,据唐人颜师古的解释:“凡养蚕者欲其温早成,故为蚕室,畜火以置之。
而新腐刑亦有中风之患,须入密室,乃得以全,因呼为蚕室耳。”这就是说,一般人在受宫刑以后,因创口极易感染中风,若要苟全一命,须留在似蚕室一般的密室中,在不见风与阳光的环境里蹲上百日,创口才能愈合。
宫刑又称腐刑,这是因为,对受害者来说,不但肉体痛苦,而且心灵受辱,从此像一株腐朽之木,有杆但不能结实。
宫刑又称阴刑,是指对男子或女子的阴处施加刑罚。
把宫刑称为椓刑,见于《尚书•吕刑篇》,“椓”据《说文》释是以棍击伐之意,据马国翰《同耕帖》载,古有椓窍之法,谓用木棍敲击女性上身,以破坏其生育机能。
二、宫刑的由来宫刑的出现在中国历史上由来已久。
在《尚书》中有几处提到了五刑和宫刑,例如《尧典》中就有“五刑有服”语。
今出土的周鼎金文字中有“仲宦父鼎”,文曰:“中宦父作宝鼎,子子孙孙永宝用。”《尚书?吕刑篇》中有“宫辟疑赥,吕刑篇罚六百锾,阅实其罪”语;又云:“爰始淫,为劓、刖,椓(即宫)、黥。”又云:“舜典五刑,宫。”《慎子》一书有:“虞五诛,以艾毕当宫。”《周礼》则云:“夏宫辟五百。”从以上记载看来,后世一般认为宫刑至少在夏禹以前就已出现。
周朝时将受了宫刑的男子称为“寺人”。
“寺”字为“士”与“寸”二字构成,在古代,“士”是男性生殖器的象形字,史书所称“士人”即男人,“士女”即男女;“寸”像一只手拿着一把小刀,“士”“寸”合在一起就是用刀割去男性生殖器。
男子受宫刑,一般理解是将***连根割去,但据古籍记载,也有破坏阴囊与睾丸者。
如《韵会》一书云:“外肾为势,宫刑男子割势。
外肾是指阴囊和睾丸,破坏了它,人的性腺即不再发育,***不能勃起,从而丧失了性能力。
三、施宫刑的目的据考证,宫刑最初的作用是为了惩罚男女之间不正当的性关系,即“女子淫,执置宫中不得出;丈夫淫,割其势也”。
《伏生书》传更云:“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宫。”由此可以推见,宫刑是在一夫一妻制出现后的事,否则就不可能存在什么对不正当的男女性关系的惩罚了。
而且,再从五刑的排列来看,宫刑是肉刑中最重的,仅次于大辟(斩首),显然当时人们思想中还残留着原始时代的初民对生殖器崇拜的影响,生殖器的价值仅次于头颅。
传说中的尧舜,大致是中国的父系氏族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时期,一夫一妻制逐渐确立,所以宫刑在那时开始出现是完全可能的。
宫刑的最初作用,只限于惩罚不正当的男女性关系,这在人类的婚姻制度刚刚跨入文明门槛的当时是现实的。
但是,在奴隶主阶级和封建统治者残暴的统治下,宫刑的施刑范围扩大了,扩大到与初意完全不相干的地步,成为镇压平民和思想异己者的一种严酷手段。
这种扩大始于何时,历史上没有明确记载,但至迟到周穆王时,已规定“宫罪五百”,西周时受宫刑的罪名已相当多,而且受刑对象是广大奴隶和一般平民,至于奴隶主贵族是“公族无宫刑,不剪其类也”。
“不剪其类”就是不绝他们的后代,奴隶主贵族即使犯了当宫之罪,也只服椓刑,即将犯人剃光头发,锁住颈项服劳役,“而髡者,必王之同族不宫者”。
可见,古代的刑罚带有多么鲜明的阶级性。
宫刑施用的范围到了后世越来越大,如到了战国时期,《列子?说符篇》载有人曾劝秦王以仁义治国,秦王处以宫刑,罪名是“若用仁义治吾国,是灭亡之道”,这说明封建统治者已经用危害国家的罪名处人以宫刑了。
《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造阿房宫筑骊山时竟发隐宫刑徒70余万人服劳役,这里的“隐宫”是指宫刑,这70余万人中已受过宫刑的人肯定是不少的。
司马迁就是受了宫刑,才写出史记
古时候的宫刑指的是什么,一般什么罪才能用这种刑罚
宫刑其实也就是阉割之刑,像谋逆者的年幼子孙以及得罪统治者时都有可能可处于处以宫刑。据研究,最初设立宫刑的目的是为了惩处那些不守礼制的男女。在男子做出有违伦理的行为时他们会被“割势”,而女子犯下有违伦理之事时则会被“幽闭”,这两种处罚便都属于宫刑。宫刑的惩戒力度仅次于斩首,属于肉刑中惩罚力度最高的。被判处宫刑时不仅要忍受肉体上的疼痛,同时还需要承受莫大的耻辱,从而达到惩戒效果。
宫刑自先秦时期便已存在,待发展至秦汉时期宫刑变得越发普遍。其中在汉武帝统治期间,像司马迁、张贺等朝臣便曾遭受过宫刑。就司马迁来说,他之所以会被处以宫刑是因为他曾在汉武帝知晓李陵兵败投降于匈奴时而欲下令斩杀李陵家人时出言为李陵辩解求情。因为他的求情,汉武帝暂缓了杀意。但是后来汉朝并没能成功迎回李陵,汉武帝也因此坐实了李陵的叛变之罪。
在有了这番结论之后,汉武帝将之前未处死的李陵家人全部处死。不仅如此,他因不满司马迁当初为李陵求情的举动而想要将他处以宫刑。除了司马迁之外,汉武帝还曾因张贺曾受宠信于卫太子而在卫太子因“巫蛊之祸”自尽之后将其处以宫刑。由此可见,只要不顺帝王心意,底下之人便有可能被处以宫刑。
除此之外,在北魏时期的刑罚中对于宫刑的施行规定是“大逆不道要斩,诛其同籍,年十四以下腐刑”。也就是说,那些谋反之人的子孙如若年幼虽可豁免死刑,但是却要接受宫刑。再者,明朝宦官中有不少人其实原先都是俘虏。比如说郑和、汪直等人便就是战败被俘之后被实施宫刑,继而成为宫中宦官。
古代的宫刑指的是什么
宫刑又称阴刑,是指对男子或女子的阴处施刑。
在古代中国,阉割术的渊源是相当久远的。有证据表明,至迟在殷商时代就有了阉割男性生殖器的意识与行为。当时的阉割术可能是将阴茎与睾丸一并割除的,秦汉时期的阉割技术已较为完备,并已经注意到阉割手术后的防风、保暖、静养等护理措施。当时施行阉割的场所称为“蚕室”,《汉书·张安世传》颜师古注曰:“凡养蚕者,欲其温而早成,故为密室蓄火以置之。新腐刑亦有中风之患,需入密室乃得以全,因呼为蚕室耳。”大致相同的解释见于《后汉书·光武帝纪》李贤注,所谓“宫刑者畏风,须暖,作窨室蓄火如蚕室,因以名焉”。宫刑是残酷性仅次于大辟的一种肉刑,之所以如此,当然是因为当时的人们认为生殖器的价值仅次于头颅。这种认识,即便在如今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