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票学生票规定有哪些
购买学生票要符合以下条件:
(1)在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大、专院校(含民办大学、军事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中、小学就读,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研究生。
(2)家庭居住地(父亲或母亲之中任何一方居住地)和学校所在地不在同一城市。
(3)大中专学生凭附有加盖院校公章的减价优待凭证、学生火车票优惠卡和经学校注册的学生证,新生凭学校录取通知书,毕业生凭学校书面证明;小学生凭学校书面证明。
(4)在优惠乘车区间之内,且优惠乘车区间限于家庭至院校(实习地点)之间。
(5)每年乘车次数限于四次单程。当年未使用的次数,不能留至下年使用。
下列情况不能发售学生票:
(1)学校所在地有学生父或母其中一方时;
(2)学生因休学、复学、转学、退学时;
(3)学生往返于学校与实习地点时;
(4)学生证未按时办理学校注册的;
(5)学生证优惠乘车区间更改但未加盖学校公章的;
(6)没有“学生火车票优惠卡”、“学生火车票优惠卡”不能识别或者与学生证记载不一致的。
学生票按近径路或换乘次数少的列车发售。
扩展资料
1、中国高速铁路一般采用无砟轨道,也有少部分采用有砟轨道。中国高铁线路统一运营构造速度达200km/h以上的电力动车组列车,车次分“G、D、C字母开头”三种,车辆分CRH和CR系列车型。
2、高速铁路不等同于高速列车,就好比赛道不等同于赛车。高速铁路是一种铁路系统,高速列车是一种车辆类型。高速铁路既可供普速列车也可供高速列车行驶,高速列车既能在高速铁路也能在普速铁路上行驶,只不过铁路和列车设计速度不匹配会制约运行速度。
3、西欧早期把新建时速达到250~300公里、旧线改造时速达到200公里的称为高速铁路;1985年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在日内瓦签署的国际铁路干线协议规定:新建客运列车专用型高速铁路时速为350公里以上,新建客货运列车混用型高速铁路时速为250公里。
参考资料:中国铁路客户服务中心-哪些学生可以购买学生票
动车学生票规则
法律分析:享受半价的票种只有硬座客票、加快票和空调票。使用卧铺时,卧铺票得付全价(客票加快票空调票仍是半价,在铁路卧铺票里不含客票,客票和卧铺票是二个票种,只有客快联合票才含有客票)。如购买软座或软卧,那得付全价(和其它旅客一样,客票、加快票、空调票,也不能享受半价)。每年只可享受四次家庭至院校(实习地点)之间的半价票,时间在寒暑假前后,每年12月1日-3月31日,6月1日-9月30日,但没有规定一定要分二个优费期使用。
法律依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二十条在普通大、专院校(含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有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大学),军事院校,中、小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就读,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研究生,家庭居住地和学校不在同一城市时,凭附有加盖院校公章的减价优待证的学生证(小学生凭书面证明),每年可享受家庭至院校(实习地点)之间四次单程半价硬座客票、加快票、空调票(以下简称学生票)。动车组列车只发售二等座车学生票,学生票为全价票的75%。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毕业生凭学校书面证明可买一次学生票。华侨学生和港澳台学生按照上述规定同样办理。发售学生票时应以近径路或换乘次数少的列车发售。
动车可以买学生票吗
动车可以买学生票。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中规定:
第二十条在普通大专院校(含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有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大学),军事院校,中、小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就读,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研究生,家庭居住地和学校不在同一城市时,凭附有加盖院校公章的减价优待证的学生证(小学生凭书面证明),每年可购买家庭至院校(实习地点)之间四次单程的学生票。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毕业生凭学校书面证明可买一次学生票。学生票限于使用普通旅客列车硬座和动车组列车二等座,使用普通旅客列车硬卧时应当补收票价差额。
华侨学生和港澳台学生按照上述规定同样办理。
发售学生票时应以近径路或换乘次数少的列车发售。
下列情况不能发售学生票:
1、学校所在地有学生父或母其中一方时;
2、学生因休学、复学、转学、退学时;
3、学生往返于学校与实习地点时;
4、学生证未按时办理学校注册的;
5、学生证优惠乘车区间更改但未加盖学校公章的;
6、没有“学生火车票优惠卡”、“学生火车票优惠卡”不能识别或者与学生证记载不一致的。
扩展资料
《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七条旅客应当接受并配合铁路运输企业的安全检查工作。拒绝配合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拒绝其进站乘车和托运行李物品。
第八条铁路运输企业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检查旅客及其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
对旅客进行人身检查时,应当依法保障旅客人身权利不受侵害;对女性旅客进行人身检查,应当由女性安全检查人员进行。
第九条安全检查人员发现可疑物品时可以当场开包检查。开包检查时,旅客应当在场。
安全检查人员认为不适合当场开包检查或者旅客申明不宜公开检查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移至适当场合检查。
第十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旅客车站安全管理,为安全检查提供必要的场地和作业条件,提供专门处置危险物品的场所。
第十二条铁路运输企业在旅客进站或托运人托运前查出的危险物品,或旅客携带禁止携带物品、超过规定数量的限制携带物品的,可由旅客或托运人选择交送行人员带回或自弃交车站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铁路客户服务中心-铁路旅客运输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