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名词解释?国际公法的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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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公法的名词解释

1.属地管辖Itsterritorywithinthescopeofallpeople,thingstoenjoythecompleteandexclusivejurisdiction.国家对其领土范围内的一切人、事、物享有完全的和排他的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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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庇护Referstoacountryforpoliticalreasonsofhiscountrysufferedrecourse(includingthepossibilityofprosecution)ordepartureofforeigners(includingstatelesspersons)protectionandrefusedtosurrenderorextraditionofasystemofinternationallaw.指一国对因政治原因而遭受他国追诉(包括可能追诉)或出发的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给予保护并拒绝将其交还或引渡的一项国际法制度。

3.人权Theso-calledhumanrights,referstoacertaindegreeofsocialandhistoricalconditionsofeachpersonaccordingtotheirnatureandenjoythedignityorthefundamentalrightsshouldbeenjoyed.Theso-calledhumanrights,onitsfullsense,everyoneisfreeandequalrighttosurvivalanddevelopment,orthateveryoneonthesurvivalanddevelopmentofthenecessaryfreedom,equalrights.所谓人权,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每个人按其本质和尊严享有或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所谓人权,就其完整的意义而言,就是人人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的权利,或者说,就是人人基于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自由、平等权利。

4.国际公法Publicinternationallaw,alsoknownasinternationallaw,isdefinedastheformationofinternationalexchangesfortheadjustmentofinternationalrelations(mainlytheinter-Staterelations),withlegallybindingprinciples,rulesandsystemscollectively.也称国际法,是指在国际交往中形成的,用以调整国际关系(主要是国家间关系)的,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

5.主权Sovereignty,namely,nationalsovereignty,isthecountry'smostimportantattributeofthecountryintermsofinternationallawtodealwiththeinherentindependenceoftheinternalandexternalaffairspower.即国家主权,是国家的最重要属性,是国家在国际法上所固有的独立处理对内对外事务的权力。

6.引渡MeanstofleeacountryinitsterritoryofforeigncriminalstotherequirementsofthetrialofthecriminalsofanotherState.Signedbetweencountriesunlessthereismutualagreementonextraditionofcriminals,orelsedonotundertaketheobligationtoextradite.指一国将逃亡在其境内的外国罪犯转交给要求审判该罪犯的另一国的行为。国与国之间除非签订有相互引渡罪犯的协议,否则不承担引渡的义务。

字面翻译,凑合看吧!

国际公法名词解释

国际公法名词解释:适用主权国家之间以及其他具有国际人格的实体之间的法律规则的总体。

简称国际法。旧称万国公法。调整国家间相互关系的有约束力的原则、规则的总称。其主要特点是:主体(权利和义务的承担者)是国家而不是个人;主要渊源是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以及国际组织的某些决议,没有统一的立法机关、统一的法典和统一集中的强制执行机关。

通过各国的协议来制定、修改和执行国际条约、国际惯例以及国际组织的某些决议。现代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是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等。

国际法分类:

按其适用范围,有一般国际法和特殊国际法之分,一般国际法是对所有国家具有拘束力的国际法,特殊国际法是对两个或少数国家具有拘束力的国际法。

从地理上分,有普遍性国际法和区域性国际法,普遍性国际法是对全世界各国都有拘束力的国际法,而区域性国际法是仅对某一地区国家有拘束力的国际法,例如“美洲国际法”、“拉丁美洲国际法”。这些是国家之间关系多样化和复杂化的表现。

但是,从本质上说,只有一般的、普遍性的国际法才是通常所说的国际法,而所谓特殊国际法或区域性的国际法都必须受一般的、普遍性的国际法的制约。

高分~~~国际法的名词解释(要英语的解释)

正确的翻译是:

1,国际法专录8,专利法

2,婚变法9,道德法

3,国际法10,教育法

4,民法11,空间管理法

5,国际动议12,人权

6,行政婚姻法

7,基本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