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螺蛳拟列入二级保护动物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螺蛳拟列入二级保护动物以及螺蛳拟列为二级保护动物是怎么回事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螺蛳拟列为二级保护动物是怎么回事
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发布通知,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有网友发现,“螺蛳”拟列进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名录,并提出疑问,“螺蛳粉”还能吃吗?
6月28日,记者从广西水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获悉,名录中拟列为二级保护动物“螺蛳”与“螺蛳粉”中使用的田螺和石螺是完全不同的物种,“拟列为二级保护动物‘螺蛳’,是田螺科、螺蛳属,主要生长在云南省的高原湖泊中,下面还分6个种。别说吃了,可能一般人连见都见不到。”“螺蛳粉”的生产和食用完全不受名录的影响。
扩展资料:
此“螺蛳”非彼“螺蛳”
南昌大学生物技术系教授吴小平介绍,此次拟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的“螺蛳”,拉丁文学名为Margaryamelanioides,是田螺科、螺蛳属。
其生态特征明显,表面有突出刺,且繁殖不易,主要生长在云南省的高原湖泊,如滇池、洱海、茈碧湖等地,分布狭窄,其他地方没有分布。“由于人类活动和污染等原因,目前该物种属于濒危,产量极少,需要保护。”吴小平说。
至于广西螺蛳粉中的螺蛳以及全国部分地区吃的“螺蛳”,吴小平解释,那其实是一种俗称,属于Bellamya属,中文名称为“环棱螺”,又被称为田螺、湖螺、石螺等。这一物种分布广泛,种群数量相对比较大,一般的湖泊、江河、池塘、沟渠或水田中都有分布。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专家回应“螺蛳”列为二级保护动物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螺蛳拟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专家:“螺蛳粉”不受影响
“螺蛳”拟列入二级保护动物是什么情况哪些螺蛳能够食用
相信很多人都有吃过螺蛳吧,这是一种餐桌上的美味,我们常吃的螺蛳粉就有它的成分。
最近农业农村部发布一则通知称拟将螺蛳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很多吃货不由得想起美味的螺蛳粉是否还能吃,那这是什么情况呢?现在市面上哪些螺蛳粉能够食用?接下来就让小编来告诉大家吧!相信很多人都有吃过螺蛳吧,这是一种餐桌上的美味,我们常吃的螺蛳粉就有它的成分。
最近农业农村部发布一则通知称拟将螺蛳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很多吃货不由得想起美味的螺蛳粉是否还能吃,那这是什么情况呢?现在市面上哪些螺蛳粉能够食用?接下来就让小编来告诉大家吧!
一、“螺蛳”拟列入二级保护动物是什么情况?
1、专家表示:拟列入保护名单的螺蛳,与我们平时所吃的螺蛳并不一样,它是一种较为特别的动物。
也就是说,我们依旧能愉快的嗦螺蛳,吃货们也不用担心啦,想吃依旧可以吃。
2、事实上,我们平时所吃的"螺蛳"并不叫"螺蛳",而是"中华田园螺",也叫中华圆田螺,这种螺个头较大,肉质也比较鲜美。
然而,拟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螺蛳"学名叫Margaryamelanioides,是中国特有的品种,主要分布于云南,江苏等地。
3、据了解,这种螺蛳的外壳很大,高度能达到70毫米以上,肉味鲜美,螺黄(雄性生殖腺)更是人们喜食的佳品。
然而,由于过度捕捞,以及环境污染(湖泊污染严重),该品种已经走到濒临灭绝的地步了。
二、哪些螺蛳能够食用?
1、山坑螺
山坑螺也是一种生活在山涧溪流的小螺蛳,它的外形呈圆锥形,比石螺还小,螺肉肯定也少,但喜欢吃山坑螺的大有人在。
山坑螺主要分布在珠三角一带山区,消费市场也集中在这一块。
山坑螺的价格比石螺贵两三倍,但大城市的购买力强,因此山坑螺的销量也很高。
山坑螺最肥美的季节是秋季,在夜市、大排档很畅销。
人们不仅爆炒山坑螺,还会用它来炖汤,可谓将它的鲜美发挥到了极致。
2、石螺
石螺是很优质的一种淡水螺,因为它喜欢生活在水质洁净的小溪、泉水之中,经常吸附在鹅卵石上面,污染少,螺肉干净。
和普通的田螺相比,石螺没有泥腥味,味道也更加鲜美,在很多地方将它视为特产。
石螺在我国分布广泛,南方水资源丰富的地区产量特别高,目前也有很多人养殖薄壳石螺,在市场上销量非常大。
3、田螺
(1)田螺是一种统称,其实咱们国家有好几种田螺,比较典型的代表是中华圆田螺和中国圆田螺。
这两种田螺的肉都比较多,个头也大,是市面上最为常见的螺蛳品种。
在农村的大部分稻田、池塘、水沟中都有分布,很多人小时候都有过摸田螺的经历,特别好玩。
(2)田螺生长快,繁殖速度也快,市场需求量大,目前也有大量人工养殖的田螺。
但是需要注意,有一种名叫“福寿螺”外来螺,因为体型大,常被错认成田螺,而福寿螺含有较多的病菌,不能食用。
4、耳河螺
耳河螺是一种生活在河流、湖泊之中的淡水螺,它是我国特有的一种螺,它的颜色较浅,个头不大,也有人称之为河螺。
这种螺与田螺不一样,主要分布在长江以南的几大湖泊之中,鄱阳湖、洞庭湖之中均有分布,它也是比较干净的一种螺蛳,在产区比较受欢迎。
看完上文,大家可以知道其实被列入二级保护动物的螺蛳并不是我们平常吃的那种,它是我国特有的品种,大家还是可以放心吃螺蛳粉的。
目前上面的四种螺蛳粉都是能够吃的,大家可以注意下。
螺丝是否为保护动物抓五佰公斤以上是违法
螺蛳是保护动物,但该类保护动物并非日常食用的螺蛳。非法捕获五百斤螺蛳(水产品)属于违法行为。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中,“螺蛳”新增进入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名单。2020年6月28日,新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南昌大学生物技术系教授吴小平。广西乃至其他地方吃的“螺蛳”和此次列入保护名单的螺蛳是完全不同的物种。
此次拟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的“螺蛳”,拉丁文学名为Margaryamelanioides,是田螺科、螺蛳属。
其生态特征明显,表面有突出刺,且繁殖不易,主要生长在云南省的高原湖泊,如滇池、洱海、茈碧湖等地,分布狭窄,其他地方没有分布。由于人类活动和污染等原因,目前该物种属于濒危,产量极少,需要保护。
广西螺蛳粉中的螺蛳以及全国部分地区吃的“螺蛳”其实是一种俗称,属于Bellamya属,中文名称为“环棱螺”,又被称为田螺、湖螺、石螺等。这一物种分布广泛,种群数量相对比较大,一般的湖泊、江河、池塘、沟渠或水田中都有分布。
那么日常吃的“螺蛳”将来会不会也纳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吴小平表示,“环棱螺”分布广泛,种群极大,除非是重大的江河极度污染,一般不太可能面临濒危,因此几乎没有可能会列入保护名单。
扩展资料
违法捕捞五百公斤水产品的处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六十三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的,或者在海洋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在内陆水域五十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百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域二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三)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
(四)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
(五)在公海使用禁用渔具从事捕捞作业,造成严重影响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专家回应“螺蛳”列为二级保护动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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