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单身证明怎么写
“个人单身证明”范本如下图:
单身证明又叫做“未婚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
具体用途:
1、在买房子需要贷款的时候需要买房人的单身证明。
2、在参加婚姻介绍所或者是报社举行的相亲活动时,需要提供单身证明。
3、出国、迁户口等,单身居民的各类活动均须有一纸“单身证明”。
扩展资料
办理单身证明时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供参考:
1、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原件
3、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判决)书,丧偶者应提供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丧偶证。
4、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注意:
1、托书应当载明: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居住地、现婚姻状况、出证事由、授权“受委托人填写声明书”,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落款:签名,签署日期。
2、涉外委托时,委托书为外文书写的,应同时提供中文译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单身证明
单身证明怎么写 模板
法律分析:单身证明是不符合规定证明,现在已经被取消了。模板如下: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户口所在地,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及声明,经查阅我婚姻登记机关从XXXX年XX月X至今的婚姻登记档案,未发现当事人有(结婚/离婚或丧偶后再婚)登记记录。此证明只表明当事人在本登记机关所辖范围内目前无结婚登记记录。婚姻登记机关(印章)XXXX年XX月X月。
法律依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第一条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加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像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各地民政部门在出具证明时,应当根据当事人所涉事项,在出具证明中注明“本证明仅限于XXX(申请人)办理赴XX国家(或者台湾地区)的XX公证事项使用,用于其他事项无效。”
村委会开出的单身证明应该怎么写
村委会开单身证明应写明:证明单位全称;申请人身份信息,包括性别、年龄、出生日期、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申请人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情况属实,特此证明;出证单位盖章;日期。
【法律依据】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