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会计考试网(2022年四川南充初级会计证报名时间及入口(1月10日至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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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四川南充初级会计证报名时间及入口(1月10日至24日)

【#会计职称考试#导语】无我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发布“2022年四川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得知,2022年四川南充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至24日,考试报名及缴费统一在1月24日14:00截止,请大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及缴费!

南充会计考试网(2022年四川南充初级会计证报名时间及入口(1月10日至24日))

1.报名时间

2022年四川南充初级会计报名时间2022年1月10日至24日,考生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初级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报名,在上述时间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本地区的报名开始时间,试报名及缴费统一在1月24日14:00截止。

2.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四)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五)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六)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3.考试时间

4.报名入口

2022年四川南充初级会计职称报名入口: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南充注会报名时间

南充市注册会计师的报名时间为考试年度的四月,具体日期以官网发布的消息为准。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进行报名,或者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

网报系统报名:

公众号报名:

报名人员应于规定的时间内(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

完成交费。交费期间,为方便考生根据个人备考情况审慎交费,允许考生在考区不变的前提下,对所报科目进行调整。报名人员完成交费后,报考科目、考区及其他相关报名信息不得更改,且报名费不予退还。

本答案操作环境:

品牌型号:联想X220(电脑)

iPhone12(手机)

系统版本:Windows7(电脑)

IOS15(手机)

浏览器:谷歌Chrome(电脑)

微信8.0.20(手机)

该方法适用其它机型和系统浏览器

2021年四川南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会计继续教育#导语】无从四川会计服务了解到,2021年四川南充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进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南充会计人员可登陆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进行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全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执行。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1.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执行,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确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

参加网络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单位组织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面授培训机构或组织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人员自行登录网站在线申请登记。继续教育信息登记、查询的官方平台为“四川会计服务”网站,网址:http://czt.sc.gov.cn/kj/。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1年度继续教育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且有意愿在我省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向财政部门报送附件表格、基本信息(详见附件要求)等资料。

1.网络教育机构在2021年3月15日前(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至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在以前年度报送过资料的机构,本年度基本信息若无变化,此次只用报送附件表格、师资课件、收费标准;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当报送附件表格、有关变化资料、师资课件、收费标准。

2.面授教育机构在实施培训5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二)名单公布。网络教育机构报送资料截止日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报送了资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做好服务保障,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防止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及培训计划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的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登记。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以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培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五)继续教育机构资料报送采用邮寄方式。

联系电话:028-86668310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南新街16号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1年四川南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