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清官包公惩恶扬善的具体一个事例。
事例:曾经有两位妇女为了一个孩子的归属权而争论不休,两位妇女都说孩子是自己的,于是这件事情上了公堂,公堂上,包拯说:你们两人各牵孩子的一只手,如果孩子拉住了谁的手,那么孩子就是谁的。
于是两位妇女都开始对孩子拉拉扯扯,在一番拉扯之中,一位妇女含泪松开了孩子的手。可是最后包拯却把孩子判给了这位妇女。大家都不明白这是为什么,包拯说:谁会忍心看自己的孩子忍受拉扯的痛苦,她放手是因为她心疼她的孩子。于是众人才恍然大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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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真名包拯,由于他廉洁公正、立朝刚毅,不附权贵,铁面无私,且英明决断,敢于替百姓申不平,故有“包公”之名,民间也流传着“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的言语。民间传其黑面形象,亦有“包青天”之称。
包拯生于宋真宗咸平二年,于宋仁宗天圣五年考中进士,被授任为大理评事,赴建昌担任知县。后因为家中父母年迈,不希望儿子在外奔波,所以包拯辞去官职,回家照顾父母。直到父母去世,守孝期满后,包拯才担任天长知县。很多人知道包拯都是因为他公正廉洁,为百姓伸冤。很少知道的是,他在处理公事上也很出色,他注重实干,从不贪污百姓分毫,为百姓考虑,在百姓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后来,经历了几次大起大落后,被召任开封府,成为开封府尹。包拯在朝廷正直廉洁,为人刚毅,很多贵戚宦官因为害怕而收敛了很多。那时京城里也说:能做到从不行贿的,也只有阎王爷和包老头了。
包拯上任后,改变了之前的诉讼规矩,按照旧规,凡是诉讼都不能直接到官署递交状子。但包拯打开官署正门,使告状的人能够到跟前陈述是非,因此办事小吏因此不敢欺瞒。即使身处朝廷的人,即使犯了错,他也一视同仁,上奏弹劾。他还请求裁减内侍,减少不必要的费用,按条文督促各路监司尽忠职守,御史府可以自己举荐所属官员,减少官吏一年的休假日期,这些建议都得以施行。
包拯把自己跟百姓放在平等的地位上,所以能够感受百姓之苦,不忍让百姓如此困苦,所以做出了许多事情改变百姓的生活状态。所以包拯的名号才能言传至今。
包公的故事100字以内
包拯吃鱼的故事
包拯早年丧母,是嫂嫂将他养大,包拯称她为嫂娘。
包拯考中进士要到外地做知县。上任前一天中午,嫂嫂特地为他做了条红烧鲤鱼。包拯要嫂嫂和侄儿包勉同吃,嫂嫂没答应。他只好吃掉一面鱼肉,剩下的留给包勉吃。吃晚饭时,嫂嫂又将剩下的鱼给包拯吃,他就将鱼的另一面给吃了。
第二天,嫂嫂问包拯昨天吃的两条鱼那条好吃些。“昨天那条鱼很好吃。”包拯说。嫂嫂一听大怒道:“我昨天明明是给你做了两条,你怎么能说只吃了一条了呢?”包拯见嫂嫂发火了,连声又说:“请嫂娘息怒,我记错了!嫂娘息怒,我记错了,昨天是吃了两条鱼。”
嫂娘听了,知道包拯孝顺,不惹自己生气,但却严厉地对包拯说:“黑子,我昨天真的只给你吃了一条鱼!我一说两条,你为啥不敢坚持呢?今后做官,如果只看大官的脸色就歪曲事实,不敢秉公执法,势必当的是昏官!”
包拯听了嫂嫂一番话,方知昨天嫂嫂给自己吃鱼的良苦用心,忙撩衣跪倒,说道:“嫂娘教诲,黑子我铭记在心,永不忘记!”
后来,包拯为官果然刚正不阿,不畏权贵,秉公执法,受到世人敬仰,名留千古。
以民为贵开仓放粮
在包公担任三司户部副使时,常常不辞辛劳,深入下层体察民情,救民于水火之中。江南地区有一次发生了旱灾,百姓们饥饿得难以生活,包公了解到情况后,立即下令开仓放粮救济,以解燃眉之急。如果按照当时的惯例,开仓放粮是件大事,必须事先请示皇帝,等批准以后才能打开粮仓救济百姓。但当时情况紧急,如果将文书送到京城,再等待批示下来,要等上几个月的时间,到时候百姓不知要饿死多少人。所以,包公一边派人急奏朝廷,一边就果断地开始放粮了,终于使很多百姓免于灾难。还有一次,江淮大地的人民大范围受灾,百姓已缺粮断炊,而地方的官吏们为了虚报政绩、讨好上级,以利升迁,便隐瞒灾情,置人民生命于不顾。不仅如此,还反过来逼迫百姓们交粮卖米。包公了解到灾情后,就给皇帝写下了《请救济江淮灾民疏》,要求立即纠正不法官员误国害民的行为,并予严惩。皇帝采纳了他的建议。从此,包公被江淮人民称为\'再生父母\'。现在仍然在上海地区上演的戏剧《陈州放粮》就是根据这件事编写而成的,并非凭空设想。
巧判小孩
有两个妇人为了一小孩而闹上了公堂,县官判定两人一人拉小孩的一只手,谁拉赢了那个小孩就是谁的,在经过一番拉扯之后,其中一位含着泪松开了手,但是最终县官却把小孩判给了那位妇人.别人不明其理,问之,县官说到:”谁会忍心让自己的小孩受到伤害啊!她放手是因为她心疼她的孩子!你没看见她是含着泪的吗?后来包拯就把孩子还给了这位母亲!
参考资料:<包拯传>
巧断浮江尸
包公知池州的腊月一天,发现江面上浮尸一具,奇怪的是尸体只是上下浮动,并不随流而下。包公命役差打捞起来,原来尸首被麻绳扣在一扇石磨上,死者右手还抓着一把带头皮的头发。包公命贵池知县审理此案。知县查明那扇石磨是祝圣寺庙产,当即差衙役去寺中捉拿当家师玄灵和尚,但得知玄灵老僧已投井身亡。知县以“凶犯谋财害命,江浮冤尸,畏罪自杀”为由,呈州府销案。
包公私访回来,见县官草草结案,呈折中破绽百出,当即命衙役鸣锣,传谕全城:“包公升堂审磨盘罗!”消息传开,轰动全城,男女老少都涌到州府衙门前面,观看包大人断奇案。包公见全城百姓到的差不多了,传令:“凡今天来看断这桩血案的乡亲,不管男女老少,必须人人头顶青天,手抚心口,脱帽解巾,以敬神灵!”围观的百姓纷纷脱下帽子或解下头巾,包公居高临下,看得明白,只见一个头缠黑头巾,脸青眼肿的家伙缩头想溜,当即一拍惊堂木,大喝一声:“凶犯哪里逃,拿下!”衙役抓住那家伙,扯去头巾,头顶上果真少了一撮头发,连头皮都撕掉了。
原来,杀人凶犯名叫王九,系当地有名的无赖。死者原是江北的一家客商,赚了许多银两,准备回家过年。途中到王九家借宿,王九遂起谋财害命之心,趁商人熟睡之机,双手卡住他的脖子,商人拼命挣扎,打肿了王九的脸,打青了王九的眼,抓下了王九的一把头发,仍不免一死。王久扛着尸首往江边去,路过祝圣寺,偷了寺中一扇石磨,把尸首栓在石磨上,抛进大江里。哪知他做贼心虚慌慌张张地没有把麻绳扣紧,江水一冲,麻绳松颈,尸体浮出水面。王九听到包公打捞浮尸的消息,吓得魂不附体,因为他偷石磨时被玄灵法师看见了,自知难逃包公之手,把心一横,一不做,二不休,把玄灵法师推到井里,杀人灭口,来个死无对证。但是王九哪里想到商人手中的头发与和尚光头为料事如神的包公提供了破案的线索。
包拯执法严正的故事
1包公审驴
一天王五抢自己的驴去卖炭他把驴捆在市场门口的树上,一会卖完了出来看见驴变的又瘦又小,就去报了案,包公想了想说:“把这头驴关上3天,再审,第三天包公说把这头驴打40打板爱他怎么跑就怎么跑!果然找到了偷王五驴的坏人!!!!
2包拯性格严厉正直,对官吏苛刻之风十分厌恶,致力于敦厚宽容之政,虽然嫉恶如仇,但没有不以忠厚宽恕之道推行政务的,不随意附和别人,不装模作样地取悦别人,平时没有私人的书信往来,亲旧故友的消息都断绝了。虽然官位很高,但吃饭穿饭和日常用品都跟做平民时一样。他曾说:“后世子孙做官,有犯贪污之罪的,不得踏进家门,死后不得葬入大墓。不遵从我的志向,就不是我的子孙
3有关包拯的断案只有一件,就是他在天长县任知县时遇到的一件事:有一个无赖,将一个农民告到县衙,包拯对那农民说:“你回家把牛杀了,自己留一点吃,其余拿到市场上去卖。”按当时宋朝的法律规定,民间私杀耕牛是要犯法的,但有县老爷的许可,那位农民回到家中就真的把耕牛杀了。第二天,就有人向包拯控告那位杀牛的农民,反而将这告状的人扣押起来,怒问道:“你为什么把人家牛的舌头割了?”那人被这突如其来的追问弄得惊慌失措,只得如实招供。这个无赖再也没有想到,这是包拯使了个“引蛇出洞”之计。包拯在接到牛舌被割的报案后,马上意识到这一定是有仇家有意陷害这个农民。
如果让那个农民把牛杀了,就触犯了法律,那仇家一定会进一步告发。所以包拯叫那农民回家把牛杀了,借以引诱割牛舌者前来告状。此计果然很灵。这件事反映了包拯的机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