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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5个经济特区
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
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根据十一届三中全会改革开放的指导思想建立的。首先在沿海建立这五个经济特区。
1979年7月,党中央决定建立哪四个经济特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对外开放的决策后,中央决定把突破口选在靠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广东和福建两省,建立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四个经济特区。
1979年7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对广东、福建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优惠措施。1980年5月,又决定在广东的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的厦门各划出一块区域,试办经济特区(开始叫出口特区)。
扩展资料:
经济特区实行的特殊经济政策和管理体制有如下几方面:
一是建设资金以引进外资为主,所有制结构为多种形式共存,产业结构以工业为主,产品以出口外销为主。
二是特区的经济活动,在国家宏观指导下以市场调节为主。
三是管理体制有更大的自主权,在投资项目审批、外贸、企业经营等方面都给予优惠待遇。
四是对来特区投资的外商,在税收、土地使用、出入境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和灵活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1979年:设立经济特区
中国有哪五个经济特区
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
经济特区,是国家根据经济开放性的需要,选定一些具有对外经济往来条件优越的地方,配套以特殊的政策,以利于对外开放和带动国内经济进步的特别经济区。在世界经济越来越频繁的交往中,我国顺应历史潮流,于1980年建立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经济特区, 1988年海南建省,开始以更优惠的政策,更大步伐,走着一条更为艰辛,也更为辉煌的特区之路。 十几年的努力与实践,经济特区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成为我国改革开放的窗口。经济特区从小到大,由出口特区、出口加工区到综合型多功能形态形成的发展过程,体现了中国人不倦的探索精神和无穷的创造度。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在东南沿海地区先后建立了哪5个经济特区?
在东南沿海地区先后建立了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和海南岛5个经济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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