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璧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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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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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282091,人社局办公室电话。地址是在璧渝路,多少号不晓得了,24对车站往三角滩方向走,就在长城驾校旁边,很大的标志的。再啰嗦一句,楼上留的电话是以前的人事局的,现在人事局合到人社局了,就看你具体是办什么事了。

璧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的政务、党务运转,综合协调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承担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等综合性材料撰写工作;制定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督办工作;负责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保密、政务值班、综合统计、政务信息、印鉴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职工的奖惩、任免、考核、工资福利、机构编制等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系统干部培训计划,负责局机关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下属事业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和计划生育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处理工作;承担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机关群团工作;承办上级目标责任制管理的有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公务员管理科

承担公务员的招录、交流调配、职务任免、考核奖励、惩戒、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审核上报、人员登记工作;负责县政府各部门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副主任科员及其以下非领导职务设置和职数管理及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荣誉和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奖励表彰工作;参与办理县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的有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力资源开发科

负责人才计划的管理和指导协调;负责人力资源规划、开发、管理与利用;负责全县人才统计和分析;参与博士后工作站管理;负责国(境)外智力项目的引进、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县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管理、人才交流、引进、开发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事业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负责事业单位人事计划的综合管理和指导协调;负责事业单位人员的统计和分析,综合管理事业单位职员、事业单位工人队伍建设;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开招聘、调配、考核、任免、奖励、惩戒、聘用合同的签订和续聘、辞聘解聘、岗位设置管理等的组织实施;负责制定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承担科级及其以下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乡镇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拟订并监督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承担职称、专家综合管理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选拔、评聘、培养工作;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执)业资格的考试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法规与监察科

依法行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权。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负责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员的培训和资格认证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牵头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督促指导并参与重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违法案件的查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咨询服务;推行企业守法诚信用工制度;负责管理企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工作;负责贯彻禁止使用童工政策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负责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拟订、监督和管理;拟订企业职工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组织实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总额的审批、监督和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假、探亲等各项福利政策;指导企业建立工资支付制度;协助办公室开展调研工作;审核规范性文件;承担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相关法制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收入分配、津补贴政策,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待遇及福利和统计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调资、正常晋升工资、工资统发和工资制度改革的实施工作;参与住房、医疗和社会保险制度等改革;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和连续工龄的确定;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综合管理和退休政策的组织实施;组织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军队干部转业安置科

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计划安置工作;负责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政策指导、就业培训、协助就业、退役金发放、档案接转与存放等管理服务工作;协调落实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的安置工作,负责军转宣传和军转调研工作;办理部队干部家属(干部)随军、随调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社会保险科

贯彻执行社会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政策;管理和指导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工作;负责征地过程中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措施落实情况的审核工作;执行养老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执行参保人员退休审批和管理政策、死亡职工遗属和非因工伤残职工的待遇政策;承担企业职工参加工作时间和连续工龄确定工作;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实施对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执行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管理规定;组织实施工伤预防、认定、康复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工作;组织实施工伤定点医疗、康复、残疾辅助器具安装协议机构的资格审定和监督管理;完善各类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基金预警制度;承担组织特殊工种的检测工作;组织实施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拟订劳动鉴定机构管理规则;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科

拟订全县就业事业发展规划和劳动者平等就业政策措施,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制定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措施;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措施;负责外国人(不含外国专家)和港澳台来璧就业许可服务;拟订全县城乡统筹劳动力培训、人才培养发展规划及政策(含激励)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职业技能等级考核工作;负责设立职业培训学校的审批工作,指导职业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指导管理职业技能的培训、鉴定和竞赛。

(九)财务与基金监督科

拟订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审计办法和内部审计制度;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政策,检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并实施监督审计;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基金使用单位执行社会保险政策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情况;负责局机关和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固定资产帐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人事劳动调解仲裁管理科

拟订人事、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完善人事、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及规则并组织实施;指导人事、劳动仲裁员队伍建设,负责组织仲裁员的培训、资格认证工作;根据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授权,负责设立人事、劳动仲裁庭,处理人事、劳动争议案件;提供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和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建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工会、企业代表及主管部门共同参与的集体性人事、劳动争议应急调解协调机制;指导乡镇(街道)、企业开展人事、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监察室

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承担局机关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承担局行业作风建设和纠风工作;负责下属事业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行业作风建设和纠风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协助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全系统干部职工的违纪行为;承担局纪检组的日常事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3年重庆市璧山县引进50名人才公告

为选拔和培养一批德才兼备、素质优良的高层次人才,加快璧山经济社会发展,经璧山县委、县政府同意,重庆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全国公开考核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

一、考核引进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面试与综合考核、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考核引进岗位

本次考核引进50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具体岗位及条件见《璧山县2013年考核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其中,璧山中学、璧山县职教中心教师岗位拟引进的已退休人员为柔性引进。

三、考核引进对象及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属于考核引进对象: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较高知识水平和较好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

(二)符合《一览表》中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14日。

(三)聘用、调入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的,自愿在璧山工作不少于5年。

(四)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以下人员不属于考核引进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考核引进程序

(一)报名

2013年9月15日前,应聘人员登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cqhrss.gov.cn)、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www.cqleaders.com)、璧山县门户网(www.bswxw.com)、璧山红岩网(www.bshyw.gov.cn)下载并填写《重庆市璧山县2013年考核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将《报名登记表》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扫描件(或复印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20145856@qq.com),或电话传真至023-41415272。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由考核引进领导小组通知现场资格审查和考核面试。

(二)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2013年9月下旬。

2、地点:璧山县人力社保局。

3、应聘人员持以下资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重庆市璧山县2013年考核招聘优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1份,本人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往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考核面试

1、时间暂定为2013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通知。

2、考核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适岗能力、工作经历或社会实践经验等综合情况,考核量化计分,总分值为100分,成绩现场公布。考核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人选按岗位拟引进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核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人选。拟柔性引进的人员直接进入考察范围。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统一进行。考核引进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该岗位应聘人员考核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和直接进入考察范围的拟柔性引进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符合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该岗位应聘人员考核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cqhrss.gov.cn)、重庆市璧山县门户网(www.bswxw.com)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中经查实有影响引进问题的,取消引进资格。

(七)办理引进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引进的人员,由考核引进领导小组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县委、县政府审定同意后,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与其签订《人才引进协议》,办理引进手续。

属调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为其办理调动手续;属柔性引进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作协议》),确立劳动或合作关系;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主管部门审核,报璧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考核引进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引进人才待遇

聘用、调入到我县机关、事业工作的人才享受单位工资、福利待遇。除此之外,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享受安家补助5万元,并可在璧山人才公寓免费居住5年。

柔性引进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等其他高层次人才待遇面议。

六、其他

(一)信息发布

现场资格审查和考核面试通知、体检通知、考察通知、拟任用人员公示等信息,在重庆市璧山县门户网(www.bswxw.com)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询。

(二)璧山县外人员来璧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考核面试的,在璧食宿统一免费安排;交通费及途中费用根据应聘人员学习、工作地点,市内补贴100元;市外按往返火车硬座费用标准报销交通费,另补贴途中费用100元。

(三)本简章由中共璧山县委组织部、璧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41416290传真:023-41415272

电子邮件:20145856@qq.com

附件:

1.重庆市璧山县2013年考核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

2.重庆市璧山县2013年考核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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