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折旧年限(机械设备折旧年限是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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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折旧年限是多少年

机械设备折旧年限(机械设备折旧年限是多少年)

机械设备折旧年限是1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相关条例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指将应提折旧总额在固定资产各使用期间进行分配时所采用的具体计算方法。具体如下:

1、年限平均法,特点是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的折旧额是相等的;

2、工作量法,即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3、双倍余额递减法,一般应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值平均摊销;

4、年数总和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第五十九条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设备折旧年限规定

一、设备折旧年限规定是什么

1、设备折旧年限规定如下:

(1)供电系统设备15到20年,供热系统设备11到18年;

(2)中央空调设备10到20年,通讯设备8到10年;

(3)洗涤设备5到10年,维修设备10年;

(4)厨房用具设备5到10年;

(5)电子计算机系统设备6到10年,电梯10年;

(6)相片冲印设备8到10年,复印、打字设备3到8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二、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怎么处理

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的处理方式如下:

1、企业将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将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全部结转至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结转之后,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科目余额应该为0;

2、将固定资产处置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收入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的贷方;

3、将固定资产处置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的借方。

机器设备折旧年限规定

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扩展资料

一般来讲固定资产可分为八大类,各企业的后勤部门还可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具体规定各类固定资产目录。

1.房屋和建筑物

房屋和建筑物,是指产权属于本企业的所有房屋和建筑物,包括办公室(楼)、会堂、宿舍、食堂、车库、仓库、油库、档案馆、活动室、锅炉房、烟囱、水塔、水井、围墙等及其附属的水、电、煤气、取暖、卫生等设施。附属企业如招待所、宾馆、车队、医院、幼儿园、商店等房屋和建筑物,产权是企业的。

2.一般办公设备

一般办公设备,指企业常用的办公与事务方面的设备,如办公桌、椅、凳、橱、架、沙发、取暖和降温设备、会议室设备、家具用具等。一般设备属于通用的,被服装具、饮具炊具、装饰品等也列为一般设备类之内。

3.专用设备

专用设备,是指属于企业所有专门用于某项工作的设备。包括:文体活动设备,录音录像设备、放映摄像设备、打字电传设备、电话电报通信设备、舞台与灯光设备、档案馆的专用设备,以及办公现代化微电脑设备等。凡是有专用于某一项工作的工具器械等,均应列为专用设备。

4.文物和陈列品

文物和陈列品,是指博物馆、展览馆等文化事业单位的各种文物和陈列品。例如,古玩、字画、纪念物品等。有些企业后勤部门内部设有展览室、陈列室,凡有上述物品的也属于文物和陈列品。

5.图书

图书,是指专业图书馆、文化馆的图书和单位的业务书籍。企业内部的图书资料室、档案馆所有的各种图书,包括政治、业务、文艺等书籍,均属国家财产。

6.运输设备

运输设备,是指后勤部门使用的各种交通运输工具,包括轿车、吉普、摩托车、面包车、客车、轮船、运输汽车、三轮卡车、人力拖车、板车、自行车和小轮车等。

7.机械设备

机械设备,主要是企业后勤部门用于自身维修的机床、动力机、工具等和备用的发电机等,以及计仪器、检测仪器和医院的医疗器械设备。有些附属生产性企业的机械、工具设备也应包括在内。

8.其他固定资产

其他固定资产,是指以上各类未包括的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划分,也可将以上各类适当划细,增加种类。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关于机械设备折旧年限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