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选用exw贸易术语有哪些注意事项的知识,其中也会对exw贸易术语的含义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1.EXW贸易术语存在什么风险,如何避免 2.deliver在国际贸易中的两层含义
1. EXW(Ex Works)是指当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的地点(如工场、工厂或仓库)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卖方不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或将货物装上任何运输工具。
该术语是卖方承担责任最小的术语。相反则是买方需要承担的责任、风险最大的术语。买方必须承担在卖方所在地受领货物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在买方不能直接或间接的办理出口手续时,则不应使用该术语,而应使用缺态颤FCA,如果卖方同意装载货物并承担费伏败用和风险的话。同时买方还应解决运输过程的投保问题,以降低风险。
2. deliver在国际贸易中,一是可以用来指“发货”,仅仅指卖闭宴方将货物发出。二是可以指“交货”,货物(实际或象征性)交付买方,同时风险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什么是EXW?
EXW, 英文全称是EX Work s ( named place) , 即工厂交货( 指定地点)。
EXW术语代表了在商品的产地或所在地的交货条件。按该术语成交时, 卖方要在规定的时间和约定的交货地点将合同规定的货物准备好, 由买方自己安排运输工具到交货地点接收货物, 并且自己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 将货物从交货地点运到目的地。
采用EXW条件成交时, 卖方承担的风险、责任和费用都是最小的。EXW 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EXW贸易术语实际使用中若双方希望在起运时卖方负责装载货物并承担装载货物的全部费用和风险时,则须在销售合同中明确写明。在买方不能直接或间接的办理出口手续时,不应使用EXW贸易术语,数岩而应使用FCA贸易术语,如果卖方同意装载货物并承担费用和风险的话。
通常EXW贸易术语指进口商指定的货代或船务公司派车托运集装箱到工厂装货。从工厂大门出口至运到进口国进口商的仓库的运费,保费,风险全部由进口商自己承担。 外贸进出口公司在托运车开出工厂大门迅悄就完成了交货的工作。
扩展资料
使用EXW贸易术语时的注意事项:
1、在使用EXW贸易术语薯昌御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写清楚指定的交货地点,如果实在没有注明,则出口商在货物出口的时候,可以选择对它来说最为方便的一个交货点来完成交货。
2、在使用EXW交货术语的时候,出口商是没有义务将货物送上前来接受货物的运输工具的,如果进口商需要出口商负担装货的义务,那么应该在合同中特别注明,或者直接选用FCA贸易术语。
3、在使用EXW贸易术语的时候,出口商不需要办理货物的进出口清关手续,并且只有在进口商明确提出要求并且承担风险和费用时,才会协助办理出口手续,因此,如果确定进口商在办理出口手续的时候有困难,那么应当慎用这个贸易术语。
4、出口商在使用EXW贸易术语的时候,虽然不需要自己办理货物出口的相关手续,但是有义务向进口商提供货物出口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和单证,并且保证这些资料的完整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EXW
EXW贸易术语是什么意思?
EXW贸易术语是指当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的地点(如工场、工厂或仓库)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卖方不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或将货物装上任何运输工具。即出口商只负责将货物在工厂仓库交给进口商就将一切义务履行完成。
EXW是卖方承担责任最小的术语。买方必须基如态承担在卖方所在地受领货物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但是,若双方希望在起运时卖方负责装载货物并承橡厅担装载货物的全部费用和风险时,则须在销售合同中明确写明。
扩展资料:
使用EXW术语应注意的问题:
(1)在EXW术语后面要尽可能清楚地写明指定交货地点内的交付点。如果在指定交货地点没有约定特定的交付点,且有不止一个交付点可供使用时,卖方可以选择对其来说最方便的交付点搏源。
(2)卖方不需要将货物装上任何前来接收货物的运输工具,如果卖方协助买方装货,应使用FCA。
(3)需要清关时,卖方无需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卖方只有在买方提出要求并承担风险和费用时才有义务协助买方办理出口手续。因此,在买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办理出口手续时,不应使用这一术语,而应使用FCA。
(4)当买方提出要求并承担风险和费用时,卖方有义务及时向买方提供或协助买方取得货物进出口相关单证和信息,包括安全信息。而买方仅有限度地承担向卖方提供货物出口相关信息的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EXW
贸易术语的选择和使用有哪些需要注意的(6点)?
1、总体来讲,在出口业务中采用CIF或CFR术语成交要比采用FOB有利。因为,在CIF条件下,国际货物买卖中涉及的三个合同(买卖合同、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都由卖方作为其当事人,他可根据情况统筹安排备货、装运、投保等事项,保证作业流程上的相互衔接。另外,有利于发展本国的航运业和保险业,增加服务贸易收入。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应根据交易的商品的具体情况首先考虑自身安排运输有无困难,而且经济上是否合算等因素。
2、 如不得已采用FOB条件成交时,对于买方派船到港装货的时间应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磨纤明以免卖方货已备好,船迟迟不到,贻误装期的事情发生。
3、对于FOB条件下,买方指定境外货代的情况应慎重考虑是否接受。最近以来屡屡发生买方与货代勾结,要求船方无单放货,造成卖方钱货两空的事情。另外,还有的货代只在装运口岸设个小小的办事处,并无实际办理装运的能力,回过来再通过我方有关机构办理,既增加了环节,降低了效率,又提高了费用。作为卖方应对买方指定的货代的资质情况有一定的了解,如认为不能接受,应及时予以拒绝。
4、选择贸易术语时还应与支付方式结合考虑。如采用货到付款或托收等商业信用的收款方式时,尽量避免采用FOB或CFR术语。因为这两种术语下,按照合同的规定,卖方没有办理货运保险的义务,而由买方根据情况自行办理。如果履约时行情对买方不利,买方拒绝接收货物,就有可能不办保险,这样一旦货物在途中出险就可能导致钱货两空。如不得已采用这两种术语成交,卖方应在当地投保卖方利益险。
5、即使采用信用证支付时,也应注意对托运人的规定,特别是FOB条件下,有些国外买方常在信用证中要求卖方提交的提单要以买方作为托运人(Shipper),这种做法也同样会给卖方带来收汇的风险。在国际贸易中曾发生过这样的事情:买卖双方按FOB条件成交,合同规定以信用证支付。买方开来的信用证中规定卖方提交的提单要注明托运人为买方。卖方审证时发现这一问题。但认为与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的是买方,买方瞎告作为托运人也顺理成章,另外,为此再修改信用证又要增加费用开支和延误装期,所以,卖方就照办了。交货后提交的提单注明买方为托运人。但结汇时因单证有不符点,被银行拒付并退单。
6、而货物在运输途中,买方以提单的托运人的名义指示承运人将货物交给他指定的收货人。这样一来,卖方虽控制着作为物权凭证的提单,然而货物却已被买方指定的收货人提走。卖方向法院起诉承运人无单放货,被法院以无权起诉为由予以驳回。由此可见,在FOB合同下,以卖方还是买方作为托运人并非无足轻重的事情。按照《汉堡规则》的解释竖镇,托运人有两种,一种是与承运人签定海上运输合同的人,另一种是将货物交给与海上货物运输有关的承运人的人。根据上述解释,FOB合同下,买方或卖方均符合作为托运人的条件。如果买方资信好,又有转售在途货物的要求,以买方作为托运人未尝不可。但如果不是这样,从安全起见,还是以卖方作为托运人为好。
使用exw术语应该注意的问题……?
在企业的日常工作过程中,想要保证各项流程的顺利完成,就必须对各项贸易术语有个详细的了解,而贸易术语的种类多,在平时的工作过程中要一一了解还是有不小困难的。今天,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在使用EXW贸易术语的时候,究竟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什么是EXW贸易术语?
EXW贸易术语是国际贸易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术语,在进出口过程中,具体告慎乎是指当出口商在其所在地或者袜悉其他指定的地方将货物交给进口商的一种交易方式。一般来说,在整个交易过程汇总,出口商不需要办理货物出口清关孝陪的相关手续,也没有将货物装上任何运输工具的义务,一般只需要将货物交给对方,就完成了交货。这种贸易术语是出口商承担责任最小的一个贸易术语。
二、使用EXW贸易术语时需要注意哪些内容?
在使用EXW贸易术语的时候,有一些事项是需要特别注意的,具体内容如下:
1、在使用EXW贸易术语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写清楚指定的交货地点,如果实在没有注明,则出口商在货物出口的时候,可以选择对它来说最为方便的一个交货点来完成交货。
2、在使用EXW交货术语的时候,出口商是没有义务将货物送上前来接受货物的运输工具的,如果进口商需要出口商负担装货的义务,那么应该在合同中特别注明,或者直接选用FCA贸易术语。
3、在使用EXW贸易术语的时候,出口商不需要办理货物的进出口清关手续,并且只有在进口商明确提出要求并且承担风险和费用时,才会协助办理出口手续,因此,如果确定进口商在办理出口手续的时候有困难,那么应当慎用这个贸易术语。
4、出口商在使用EXW贸易术语的时候,虽然不需要自己办理货物出口的相关手续,但是有义务向进口商提供货物出口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和单证,并且保证这些资料的完整性。
以上就是EXW贸易术语的一些基本定义和使用这类贸易术语的时候所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介绍,在平时的工作过程中,想要保证自己的相关流程准确,以及货物出口顺利,各位出口商最好还是应该对各个贸易术语有个详细的了解,并且在日常工作中选择合适的术语。
关于选用exw贸易术语有哪些注意事项和exw贸易术语的含义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