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华东理工大学长江学院2021招生简章,以及华东理工大学长江学院改名了吗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华东理工大学2021年会计专硕招生简章
一、院校简介
华东理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国家“211工程”、“985创新平台”重点建设学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111计划”入选高校之一、首批六所设有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的创新性综合类研究型大学之一、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之一。华东理工大学具有较高的社会声誉和影响力:在QS世界大学排名榜中,位列中国内地高校第28位;在泰晤士高等教育(THE)世界大学排名榜中,位列中国内地高校第28位;在ESI中国大学综合排名中,位列第28位。学校以“培育英才,服务社会;注重过程,勤奋求实;协调发展,特色鲜明”为办学指导思想,不断深化教育思想、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和课程体系改革,教学质量居全国及上海市高校前列。
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成立于1990年,集经济学科与管理学科为一体,并致力于学科交叉,融合发展。现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点。学院目前有上海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能源经济与环境管理研究中心。设有经济发展研究所、数据科学与商务智能研究所、运营与供应链管理研究中心、金融物理研究中心和中国企业国际化研究团队等校级研究机构和研究团队;设有公司财务研究所、营销科学研究所、欧洲研究所、人力资源管理研究中心、会计信息化与财务决策研究中心、商务英语教学与研究中心等院内研究机构。依托学校和行业,成立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暨华东理工大学能源与化工经济管理研究中心和临港-华东理工大学自贸区创新研究院。成立了以201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奥利弗·哈特教授命名的奥利弗·哈特合同与治理研究中心。商学院于2012通过AMBA(Association of MBAs,英国工商管理硕士协会)初始五年期认证,并于2017年通过AMBA无条件最长五年期再认证。于2014年通过“中国高质量MBA教育认证”。于2020年获得AACSB(The Association to Advance Collegiate Schools of Business,国际精英商学院协会)五年期认证。华理商学院以“连接商业与科技,培养知行合一的经管人才”为使命,为各行各业培养了大量的经营管理类人才。
二、项目简介
会计硕士(Master of Professional Accounting,简称MPAcc)是经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批准设立的一种专业学位,该专业学位旨在培养具有从事会计职业所需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华东理工大学MPAcc项目依托商学院卓越的工商管理专业学位教育实践和先进的财务会计教育理念,致力于培养系统掌握现代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同时具备较强投资和融资策划、企业重组等资本运作能力,具有全球视野、又深谙中国国情,具有持续竞争力的财务会计与公司金融领域的实战型、复合型、管理型的高级人才。
MPAcc项目适合从事财务、金融证券、审计、税务等相关企事业单位人员,或者对金融财务等工作有兴趣并想提升这方面知识的相关人员。
三、项目特色
1.专业化。丰富实效的高级会计、财务、审计、内控等专业类课程,掌握宽广的现代经济管理理论和全面系统的财务管理、会计专业知识,增强财会专业实际操作技能。同时开设金融市场与金融工具、财务战略管理等金融方向的课程,全方位多角度了解企业各种投融资运作机制。
2.管理型。与华理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共享管理类选修课课程资源,建立广泛的人际网络,互动交流,多方位提升自身管理理念。培养既有扎实财务会计技能,又深谙资本运作之道的具有战略眼光的复合型管理人才。
3.实战性。到企业实习和实践是华理专业学位学生学习过程的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引入华理“行动学习”教学理念,整合传统的商学院课程,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和体验商业情境下复杂管理问题的解决过程,全面提升和培养学生的领导力素质与心智模式。
4.国际化。拓展学员的国际视野与本土经验的交融。符合条件的学员可以参加学院国际交流交换项目,通过与国际学生交流和学习,体验不同的文化,了解国际商业环境和运作,培养跨文化沟通能力。
5资源网络化。与国际知名的四大会计事务所有良好的伙伴关系,创建学生企业实习基地,深入企业,领略MPAcc职场氛围,增加社会实践经验。同时,学院还与会计咨询类企业在教学、科研及人才培养等方面有稳定的合作关系,为高层次应用型专业人才提供良好的社会实践与教学场所,为培养学生实践技能提供条件。
6.雄厚师资。多数教师被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聘为会计与财务顾问。同时聘请金融、财会行业资深专家和企业高管担任课程教授,并参与课程教学,让学生得到职业所需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与技能,提升学生的实战能力与视野。
7.执业资质。MPAcc专业学生修满学分,报考ACCA可免考5门课程;报考CIMA可免考11门课程。2013年,我校MPAcc专业获得澳洲会计师公会认证,MPAcc学生可以直接申请成为澳洲会计师公会会员,在澳洲注册会计师课程中获得8门基础阶段科目的免考权,直接进入专业阶段6门科目的学习,通过此6门考试者,若有澳大利亚CPA认可的3年从业经验,可以申请澳大利亚CPA。
四、学历学位与培养方式
(一)学历学位
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被我校正式录取,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并考试(考核)合格,且通过硕士论文答辩者,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可获得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历证书和会计硕士学位证书。
(二)培养方式
主要集中在周末时间授课;学制2.5年,适合在职学习。
(三)计划招生数(不含港澳台和留学生名额)
华东理工大学非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MPAcc)学位2021年招收55人。
最终名额以学校公布为准。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学校的学科发展、招生导师人数、生源等情况对实际招生人数进行调整。
五、培养费用(2021年)
20.8万元/2.5年,按学年分三次付,分别是40%、40%、20%
注:以物价部门备案信息为准
六、报考类别和条件
(一)报考类别
125300会计硕士
(二)院系所名称
(019)商学院专业学位中心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相关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4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并且在所报考专业进修并考试通过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可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七、报名时间和地点
硕士研究生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特别对本人曾经所受奖惩情况要作如实的填写;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并按报考点要求采集本人图像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和形式:具体时间和形式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其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除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外),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在所报考专业进修并考试通过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的成绩证明资料(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同等学力身份认定参见报考条件。
(3)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八、初试
1.初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12月26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地点:初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初试科目
12月26日上午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英语二)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
4.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九、复试
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1.复试科目:由华东理工大学自主安排,以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公布为准。
2.复试时间:以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公布为准。
3.录取: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初试与复试),择优录取。
十、体检
身体健康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条件之一。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厅[2010]2号)规定,并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考生体检后发现有《指导意见》中所未包含病情的,学校有权对认为不适合所报考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做出相应的决定。
十一、其他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的招生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2.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我校将对所有拟录取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招生考试其他有关事项,请参见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或及时登录“研招网”浏览查询报考须知和网上公告。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动态将及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考生如在报考时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咨询。
4.本招生简章中,如有与教育部及我校研究生院公布的2021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政策不一致之处,将以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院公布的政策为准。
华东理工大学2021年会计专硕招生简章小编就说到这里了,更多关于会计专硕考研的备考技巧,备考干货,新闻资讯等内容,小编会持续更新。祝愿各位考生都能取得满意的成绩。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关于华东理工大学2021年会计专硕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更多信息可以关注环球青藤分享更多干货
华东理工大学长江学院是几本
华东理工大学长江学院,
应为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
是民办三本学校。
在二本、三本并轨招生的省,
是在二本批次招生。
2022年华东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华东 理工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华东理工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确保学校本科层次招生 工作 规范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以及《华东理工大学章程》,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华东理工大学,英文译为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英文缩写为ECUST。学校网址是。学校建于1952年,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国家“ 双一流 ”建设高校,建有 研究生 院,具有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法定地址为 上海 市梅陇路130号,邮政编码为200237。本科教学在奉贤校区(上海市海思路999号)和徐汇校区(上海市梅陇路130号)完成。
第三条 证书 颁发。颁发 毕业 证 书 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统一为“华东理工大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华东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依法颁发华东理工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毕业生 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与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其职责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及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学校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为主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八条 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学校各类本科生的招生宣传、咨询、选拔与录取等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教育公平的原则,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数、生源质量、毕业生 就业 质量和去向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本科招生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将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且分值不超过20分,在投档和安排专业时均适用(不安排分省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类型不适用)。
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批次的投档模式、生源情况和相关政策,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其中在 一本 批次(一本、 二本 合并的省份为本科普通批次)录取时,投档考生专业服从调剂且体检不受限制,学校将不会退档。
第十四条 对投档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分。在 内蒙古 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即不设专业级差分)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先按专业志愿顺序,再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进行录取。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和 艺术 设计与传媒学院(非艺术类专业)的专业依次按外语、数学成绩排序;其余专业依次按数学、外语成绩排序。
第十六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生源充足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学校参照由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制定学校各专业(类)的体检限制要求。详见学校本科招生网。
第十八条 外国 语言 文学类专业限招英语、德语、日语语种考生(其中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德语专业限招英语、德语语种,日语专业限招英语、日语语种),其余专业对考生所考外语语种不限。由于学校较多专业涉及双语(英语、汉语)教学且相关课程可能使用全英文教材或教学资料,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九条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学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条 保送生、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高校专项计划(即农村学生单独招生“ 励志 计划”)、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保送录取运动员、第二学士学位等类型的招生工作按已公布的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一条 内地 新疆 高中班、内地 西藏 班、 民族 班、国家专项计划(即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国家民委贫困地区民族专项招生计划、华侨港澳台学生全国联招等类型的招生工作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台湾高中毕业生(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 考试 学科能力测试成绩)、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澳门保送生的招生工作按照已公布的相关招生简章或教育部的相关要求执行。
第二十二条 对实行 高考 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学校各招生专业(类)的高考选考科目范围以相关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考生在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选考科目必须符合学校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详见《华东理工大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
第二十三条 新生 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费用与资助
第二十四条 学费 。学校实行学年制学费标准框架下的学分制收费制度。
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核定学校学年制学费标准如下:(1)一般专业:5000元/学年;(2)特殊(热门)专业( 计算机 科学与技术专业):5500元/学年;(3)艺术类专业:10000元/学年;(4)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5000元/学年。
学生第一学年按照学年制学费标准预收一学年的学费,从第二学年开始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实际修读的学分数计算并收取学费。学分制收费总额不超过政府核定的学年制学费总额。
中外合作办学的本科专业执行学年制学费收费制度。
第二十五条 住宿费。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和上海市物价局核准标准确定住宿费标准。视 宿舍条件 而不同,徐汇校区每学年700——1200元;奉贤校区每学年900——1100元。
第二十六条 学生资助体系。学校积极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形成以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为基础,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渠道,以多样化、个性化奖助学金作激励引导,以勤工助学为重要路径,以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为补充的多元化帮困助学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物质保障,为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提供有效支持,引导学生全面 成长 成才。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公示学校的各类招生简章、招生政策和特殊类型招生名单,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利益相关者的监督。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学校本科招生网站:,咨询电话:021-64252763,电子邮箱:zsb@ecust.edu.cn,传真: 021-6425376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21-64252688。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华东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教育部或招生省份2022年相关规定不一致,则按相关规定执行。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华东理工大学长江学院2021招生简章和华东理工大学长江学院改名了吗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