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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申请济南公共租赁住房,需满足以下条件:
家庭户
具有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以下简称“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代管区域除外)常住居民户籍(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7985元(含);在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及市南部山区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
作为家庭户提出申请时,应以核心家庭为单位,并确定一名主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限于主申请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其中未满18周岁的子女必须作为申请人家庭成员。
单身人员
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籍(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7985元(含);在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及市南部山区无住房;年满30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申请家庭及单身人员住房的认定根据市政府《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济政办发〔2017〕63号)的规定执行。
公租房申请渠道及所需材料
1、现场申请
申请人持家庭成员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含市南部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低收入认定凭证》,取得《济南市度申请住房保障低收入认定凭证》后,到社区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低收入认定。
2、网上申请
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下载填报《济南市户籍家庭现住房情况筛查登记表》,按要求提供家庭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等材料的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通过邮件形式取得《济南市度申请住房保障低收入认定凭证》的,可自行打印后,到社区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低收入认定。
低保家庭(家庭全体成员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无需办理低收入认定,可申报筛查房屋信息;已办理低收入认定且在7月18日(含)后依然有效的家庭,可先行申报筛查房屋信息。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米等的特殊申请家庭须到现场办理,并当面核实家庭情况。
济南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你好!申请公租房的条件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居民户口、家庭成员在市级(含市级,下同)以下单位就业或自主择业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含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及无房单身职工,经市人才工作管理机构认定且在济无住房的引进人才及其他情形的特殊群体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程序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单身职工由其所在单位统一提出申请,引进人才由引才单位或引才园区统一提出申请,其他情形的特殊群体由相关职能部门统一提出申请。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查核准后,根据全市房源和申请单位数量及申请人数,合理确定房源配置比例,并向社会公示。房源分配后,由申请单位、申请人与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方签定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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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范围为具有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以下简称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代管区域除外)常住居民户籍(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济南市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60%(含),且在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及市南部山区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的家庭。
3、单身家庭申请人应年满30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60%(含),且在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及市南部山区无住房。
4、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已享受最低套型面积标准待遇和正在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济南公租房申请流程
(一)济南户籍的申请路径:
1、领表。到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领取《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也可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门户网站下载。
需进行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的,持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济南本市户籍居民申请住房保障证明,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领取相关表格。
2、填表、准备材料。领表后,申请人按照表格要求进行填写,准备相关材料。
3、证明并公示。本市户籍申请人持《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及相关材料,到相关部门盖章确认,合格的分别在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进行公示。
需认定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可在办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同时,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认定。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的有关材料齐全且审核合格的送至区民政局。
4、审核。公示合格后,申请人持申请审核表和相关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报,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审核合格的,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5、核准并公示。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对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核准,并通过比对相关信息,作出是否核准的意见。
6、申请享受优惠政策。区民政局将低收入证明反馈给申请人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报送至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保障中心根据相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出具《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享受优惠政策证明。申请人凭此证明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在租金、物业费和分配方面的优惠政策。
7、配租。申请受理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摇号排序、选房。
(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路径:
1、领表。由工作单位统一到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领取《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申报表和《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或《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宿舍单身职工申请表,也可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门户网站下载。
2、填表、准备材料。领表后,申请单位和申请人按照表格要求进行填写,准备相关材料。
3、证明并公示。外来务工申请人持《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宿舍单身职工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到单位进行盖章确认,并由单位负责进行公示。
4、审核。公示合格后,申请单位持申请审核表和相关申请材料到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报,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审核合格的,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5、核准并公示。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对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核准,并通过比对相关信息,作出是否核准的意见。
6、配租。申请受理结束后,在规定时间进行摇号排序、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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