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12年义务教育的一些知识点,和什么是十二年义务教育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什么是十二年义务教育
十二年义务教育在部分地区已经实行。
十二年义务教育,是指将高中教育纳入到义务教育范围之内从而推行十二年义务教育,免费高中教育在我国特区、民族地区、浙江、广东、河北等地进行了试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它主要集中在民族地区、沿海地区等发达地区,没有大范围普及。
2017年3月,在全国两会期间,代表们讨论了十二年义务教育。一些政协委员提出在全国普及12年义务教育。对此有不同的看法。有学者认为时机尚未成熟。有学者认为,中国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因此,在中国普及12年义务教育的提案仍在进一步论证中。
扩展资料:
十二年义务教育的特点:
1、公益性
所谓公益性,就是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公益性和免费教育是联系在一起的。比如,修订后的义务教育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是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保障的公益事业。实行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障义务教育制度的实施。
2、统一性
统一性是贯穿始终的一个理念。在新法中,自始至终强调在全国实施统一的义务教育,其中包括制定统一的教科书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款标准等,这些与统一有关的内容以不同的形式反映在法律的修改中。
3、强制性
强制性又叫义务性。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任何违反这一义务的人都将受到法律的约束。如果家长不把学生送到学校,家长要承担责任;如果学校不接收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学校要承担责任;如果政府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义务教育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十二年义务教育
中国什么时候开始12年义务教育!
截止2021年6月24日,中国没有全面实施12年义务教育,只有部分县市实现了。
2008年和2009年的全国两会都有人大代表建议义务教育实行十二年制,有的建议把幼儿园纳入,有的建议把高中纳入。但两次都被教育部长周济拒绝,其理由是经济条件不允许,国家负担不起,这个理由引起舆论哗然。
在实践中,陕西省神木县在2008年已经实现十二年免费义务教育(包括高中),2009年实现了全民免费医疗、孤寡老人和残疾人免费集中供养,2011年实现了从学前到高中的15年免费教育。
云南省昆明市2008年宣布实行十二年义务教育试点,2009年宣布改革失败,无限期推迟。北京市宣布正在研究十二年义务教育的实施准备。
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深入人民,十二年义务教育必将从舆论准备转化为法律实施,这是历史进步的必然,但需要社会各级的推动。
中国义务教育的三个基本性质为:
1、公益性
所谓公益性,就是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公益性和免费性是联系在一起的如修订的义务教育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2、统一性
统一性是贯穿始终的一个理念。在新法中,从始至终强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这个统一包括要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等等。这些与统一相关的内容以不同的形式反映到法律的修改中来。
3、强制性
强制性又叫义务性。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政府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
什么是12年义务教育
十二年义务教育,是指将高中教育纳入到义务教育范围之内从而推行十二年义务教育,中国特区、民族地区、浙江、广东、河北多地都尝试了高中免费教育,取得很好反响。但主要还集中在民族地区、沿海等发达地区,没有大范围普及。
义务教育的实质其实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制教育的制度,也被称作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重要意义
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对所有适龄儿童少年统一实施的具有普及性、强制性、免费性的学校教育,是提升国民素质的基础,实现社会公平的起点。接受义务教育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实施义务教育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支持义务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
义务教育一直是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中之重。本世纪初,中国实现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首先解决法律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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