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办理二胎准生证(第二胎准生证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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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怎样办理二胎准生证的一些知识点,和第二胎准生证怎么办理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如何办理二胎准生证

怎样办理二胎准生证(第二胎准生证怎么办理)

办理准生证的流程是:带上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我的孕检证明、一张我的照片到街道的计生办公室办理的,填了表格,然后就给准生证了。

第二胎准生证怎么办理

办理二胎准生证需要的材料及办理流程如下:

一、在户口所在地办准生证(初婚初育证明)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所需证件:

1、本人(女方)户口本

2、本人(女方)身份证

3、结婚证(任意一方的均可)

4、一寸照1张(可有可无)

流程:

1、先带着所有证件,到户口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居委会(或社区),请他们开一个初婚初育证明以及介绍信(凭该介绍信去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办好以上手续后,再带齐所有证件,到户口居住地所在的计划生育办公室。

二、到所居住的街道居委会或者政府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联系卡》

所需证件:

1、1寸照一张

2、夫妻双方户口本

3、本人身份证(女方)

4、结婚证(任意一方均可)

5、初婚初育证明

6、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如果有房产证明也带上。

流程:

1、找到你现在在所居住的辖区居委会,如果没有居委会的,那你就要找到你的小区所在的辖区人民政府。

2、把上面那讲到的6个所需证件全部交给负责人,他会帮你填一系列的表格,并问一些简单问题(比如是否初婚等等)。随后,就会交给你一张某市流动人口婚育联系卡。并让你带着这张卡,去规定的地段医院或者街道卫生院去检查身体。

三、到当地医院(卫生院)进行常规检查。

所需证件:

流动人口生育联系卡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01年)

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注:高风险的一胎家庭,根本不可能幸福,这句话也不对,应该去掉,谁说一胎家庭根本不可能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

第二条:“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八条:“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注:不是强制)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三)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四)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五)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七)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八)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九)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十)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十一)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作业五年以上,已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二胎政策-法律政策

办理二胎准生证需要什么材料

二胎办理准生证需要以下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

2、户口本;

3、结婚证;

4、生育申请表。

但是不办理准生证也可以生育二胎,生育两个以内的孩子是不需要办理准生证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安排生育。

二胎准生证的办理办法:

1、向男方或女方户籍地的乡、镇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交再生育申请表,并提供规定的材料;

2、提交齐全资料后,乡、镇或者街道办事处要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受理意见,并将受理意见及全部申请材料报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

3、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再生育告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生育保险政策》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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