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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马鞍山市当涂县2012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00人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马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马人社〔2011〕21号)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2年当涂县所属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3.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全县计划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00名,具体招聘岗位和人数见下表:
2012年当涂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和人数表
单位
合计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
理
化学
生物
政治
历史
地理
音乐
体育
美术
计算机
幼儿园
高中
当涂一中
3
1
1
1
当涂二中
5
1
1
1
1
1
石桥中学
8
1
1
1
2
1
1
1
农村初中
20
1
1
1
1
2
2
1
3
3
3
2
农村小学
30
2
2
12
3
3
3
5
幼儿园
34
34
合计
100
4
5
14
2
2
3
3
3
3
6
6
6
9
34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二)年龄:报考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岗位的人员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年龄为25周岁以下(1987年8月31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三)学历、学位与专业:报考当涂一中人员,须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具有硕士学位以及相应的教师资格;报考当涂二中、石桥中学、农村初中人员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以及相应的教师资格;报考小学、幼儿园人员,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以及相应的教师资格。以上学历均为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完整的毕业生学业档案,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报考:⑴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⑵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⑶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⑷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⑸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6)现役军人;(7)在编在职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由县人社局、教育局、监察局共同负责,实行统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12年7月19日至23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地点:当涂县教育局办公楼4楼会议室(太白路东段县职教中心院内)。
4.报名与资格审查办法:
⑴报考人员须填写《资格审查表》,每人限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不小于3∶1;不足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或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26日上午8∶00—11∶30在县教育局办公楼4楼会议室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不予改报)。
⑵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2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安徽省大学生“村官”证书或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与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的选聘协议书或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每科缴纳45元笔试费(公共知识为一科,专业知识为一科);进入面试人员,另需缴纳80元面试费。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同时均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2012年7月31日在报名地点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招聘岗位中,高中教师、幼儿园教师岗位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招考;初中、小学采用笔试的方式招考。考试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
A、公共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知识;
B、专业知识:
报考高中学科以我县高中现行使用的普通高中相应学科教材为主。
报考初中语文(或小学语文)、数学(或小学数学)、英语(或小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学科以我县现行使用的初中相应教材为主;报考小学和初中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学科以我县现行使用的初中和高中相应学科教材为主;报考美术学科的考生自带素描工具。
报考幼师岗位的以师范学校所学幼教专业知识为主。
C、教案设计:
报考初中、小学学科人员考此内容,命题范围分别为报考初中、小学对应学科教材。
笔试成绩满分150分。初中和小学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专业知识·教案设计》,分值按2∶6∶2比例设置;高中、幼师笔试科目《公共知识·专业知识》,分值按1∶2比例设置。
2.面试
⑴面试形式、内容:采取撰写教案与上课形式。主要测试教育教学能力(使用教材同前,自备)。现场撰写教案后抽签确定上课顺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⑵面试对象: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成绩仍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按百分制折算)不得参加面试。不足规定比例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面试,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或超过所在面试组当天实际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分,否则不予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⑶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于2012年7月26日携带相关证书,到县教育局办公楼105室(联系电话:6748020)申报加分,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增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
4.考试总成绩
高中和幼儿园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分值保留2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初中和小学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仍相同的按教案设计成绩高低排序。
(三)体检与考察
1.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和规程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2.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走访考核对象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德、遵纪守法、工作表现(学习成绩)等,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一步进行复审。
(四)公示、自主择校
体检和考察合格正式聘用前,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当涂教育局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并公布举报监督电话。
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在确定拟聘用人选时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按所报学校(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类别、学科分数高低顺序,在规定时间内集中由考生本人自主择校。
在招聘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因下列情况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拟聘人员审批前报到后一周内,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所报学段学科内依次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含不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的。
(五)聘用
此次招聘的中小学教师实行人事代理制,与招聘学校签订3年期《聘用合同书》,由县人才交流中心鉴证,凭《聘用合同书》办理相关手续,享受正式教师同等待遇。人事代理期间不得流动,3年后考核合格办理正式入编手续。对招聘的幼儿园教师实行人事代理,不入编,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书》,每3年续签一次,由县人才交流中心鉴证,享受正式教师工资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对有违反《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第40条、第41条、第42条规定情形的,将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整个招聘过程由县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5—6798771(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555—6748020、6748031(县教育局人秘股)
监督电话:0555—6732715(县监察局)
0555—6748028(县教育局监审股)
六、其他
当涂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各个环节的相关信息,将按照程序和规定陆续在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当涂教育局网上公布,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
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当涂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2019安徽马鞍山当涂县面向县外选调在编在职教师公告【16人】
【#教师招聘#导语】2019安徽马鞍山当涂县面向县外选调在编在职教师16人,报名时间:2019年7月6日-10日,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充实部分学校师资力量,解决结构性缺员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县外学校公开选调在编在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坚持公正公开、规范操作;
2.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3.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选调计划
团结街小学7人,其中语文3人、数学2人、英语1人、体育1人;
振兴路小学9人,其中语文4人、数学3、英语1人、体育1人。
三、选调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为人师表,身体健康;
2.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小学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教师资格证(学科以教师资格证注明的学科为准,未注明学科的以教师资格注册系统中注明的学科为准);
3.当涂县以外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且在入编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学年;
4.能出具工作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的同意报考证明(当地教育、人社和编制等部门盖章)。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8年7月6日(含)之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高级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
6.符合申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如报考者有获得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省优秀教师或省特级教师荣誉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经公示无异议,可直接调入,任选学校,不受本次选调岗位限制,年龄限制在50周岁以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到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或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
3.近3年学年度或年度考核中有基本合格、不合格或不定等次的(不含试用期考核)。
四、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由当涂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县人社局、县委编办等部门全程参与,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相关信息将通过当涂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angtu.gov.cn/)陆续发布。
(一)发布公告
本次选调公告通过当涂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http://www.dangtu.gov.cn/)公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由当涂县教育局、人社局和县委编办等部门共同负责,实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9年7月6日-1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地点:当涂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当涂县姑孰镇太白东路)。
4.报名与资格审查办法:
(1)报考人员须填写《资格审查表》(报名时填写),每人限报1个岗位,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2)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开具服务期满3学年的证明。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当地教育、人社和编办等部门盖章)。
(3)资格审查:由当涂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县人社局、县委编办指导监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随时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5.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每人缴纳80元面试费。
(三)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具体事宜将通过网站另行公布。为确保选调人员素质,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教育教学成绩)等方面的情况。主要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客观、公正。
3.对因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所致出现选调缺额的,按程序在同岗位考生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4.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对在公示期间被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六)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当涂县教育局、人社局和县委编办等部门共同研究同意后,确定为录用对象,办理调入手续。职称岗位视学校岗位指标情况确定。
五、纪律与监督
整个选调过程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对有违反人事考试纪律规定情形的,将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555-6748031(县教育局)
0555-6798771(县人社局)
0555-6732781(县委编办)
监督电话:0555-6748026(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
当涂县教育局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当涂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27日
2022年国家对社保查违规吗
法律分析:社保稽查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所做的必要的工作,单位或者个人可以直接向当地的社保局举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提出整改建议,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或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处理建议。社会保险基金检查结果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缴费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5000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
(二)在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后,未按规定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或者社会保险注销登记的;
(三)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的。
二、承办机构
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当涂县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三、服务对象
投诉举报主体
四、申请条件
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缴费记录,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并应当按照规定记录个人账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保存缴费记录,并保证其完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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