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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机械重型汽车零部件》2008年 第4-5期 文章选登 | 【评论】 【大 中 小】 【推荐】 【打印】 【论坛】 返回目录 |
俄罗斯:制定取消中国汽车对俄出口质量检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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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商务部获悉,近日,俄罗斯联邦技术监督局及汽车和汽车发动机研究所共同制定了《关于调整汽车质量检验证书发放程序的计划》,并将于2008年7月1日开始生效。新规定取消了对非《日内瓦协议》(1958年签订)成员国所生产汽车质检证发放实行简化手续的资格,其中包括中国在内。
目前,中国客车和载重汽车都是以小批量(在150辆以下)形式出口俄罗斯,俄方在质量检验证书发放上给予了手续简化的优惠。根据新规定,届时中国汽车将需要通过全部的质量检测程序。新规定中针对客车实行的按最低要求检验的优惠以及对小批量汽车检验的优惠均被取消。同时,新规定对同一品牌、同一批次和同一规格的小批量汽车质量证书将采取一次性发放的形式,但是新的质量验证规定不适用于二手汽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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