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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机械重型汽车零部件》2006年 第11期 文章选登 评论 推荐打印论坛返回目录
新规:重型汽油发动机国Ⅲ标准将出台

    近日,在国家环保总局的网站上,悄然挂出了一则“关于征求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阶段)(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的信息。
  据《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阶段)(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要求,自2007年7月1日起,凡不满足国Ⅲ相应阶段要求的新型发动机和新型汽车均不得予以上公告,第Ⅳ阶段则从2010年7月1日起,车载诊断(OBD)系统试验则在2008年7月1日起实施,相应标准新车的注册登记、销售和使用的实施日期顺延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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