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肥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肥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山东肥城市社保网上如何查询
1、首先第一步就是要在百度搜索泰安市人力资源社保局官网,点击官网进入;
2、进入首页后点击“社会保险查询”;
3、紧接着在社保查询里面选择个人用户登录;
4、这时候要求输入身份证号及密码等信息,按要求准确输入;
5、输入后需要发送手机验证码,手机验证码收到后点击输入;
6、输入验证码后选择登录;
7、这时候就能够选择查询管理;
8、接着又选择社会保险历年对账单查询;
9、然后下拉框选择任意年度,以2010年为例;
10、最后就能查询到缴费记录了。
肥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和泰安市有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流动办法和规定,建立完善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市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建立完善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办法,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牵头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法,组织推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
(四)负责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办法。
(五)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贯彻落实公务员考试录用、考核等各项制度;组织实施公务员行为规范,推动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拟订公务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办法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赴国(境)外培训和留学人员来我市工作。拟订全市引进国外智力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来我市工作外国专家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聘请外国专家规划;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来我市工作或定居政策;管理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对外交流工作。
(九)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拟订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拟订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报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办法,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参与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措施和办法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基金存储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肥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外国专家局)设10个职能科室。
(一)人秘科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政务公开、计划生育、安全保密、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外联系、综合协调工作;牵头负责局机关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各类大型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承办局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局属单位年度考核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表彰奖励工作;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挂职包村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局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调研工作;负责局机关重要文稿起草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新闻宣传、信息和部门史志的编写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二)财务基金监督科
负责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受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投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查处基金管理的重大案件;汇总编制本局管理的各项经费预决算并监督实施;负责局机关和指导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基金存储计划并监督实施。编报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办法,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三)劳动关系科(挂规划综合科牌子)
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全市劳动关系调整的有关规则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工作人员调配工作;落实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拟订全市企业职工收入分配调控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负责企业工资指导线的落实工作,协调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落实工作,监督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度,负责劳动合同鉴证工作。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事制度改革总体规划、计划;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科学发展目标考核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数据统计、综合分析和对外发布工作。
(四)公务员管理科(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军官转业安置科牌子)
负责全市公务员录用、交流、考核、奖惩、辞职、辞退、任免等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公务员职位分类和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公务员登记、任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等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和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负责管理行政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事项;按照管理权限,拟订全市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流动和市场发展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政策性安置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考核、奖惩等实施办法并监督落实;按照管理权限承办有关人员调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和其他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派遣及内调人员的安置工作;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承办干部信息统计工作。
负责转业军官安置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按照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协调落实全市转业军官安置计划;负责协调转业军官随迁随调家属子女的安置工作;负责全市转业军官的培训和有关服务工作;负责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困难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生活补助审核、发放工作。
(五)工资福利科
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及连续工龄的审定工作;管理全市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一发放工资的审核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政策、规定的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审批办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手续;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审批工作;参与指导协调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六)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挂外国专家管理办公室牌子)
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职称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工作;贯彻落实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考试的规定和办法;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工作;负责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查、申报工作;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承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和有突出贡献专家及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推荐、申报和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编制引进国外智力、出国(境)培训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引进国外智力、对外人才交流、外国专家管理、出国(境)培训的规定、办法;负责智力引进项目立项申报及成果推广工作;负责来肥外国专家、海外华人专家以及港澳台地区专家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国家、省和泰安市专项经费资助的聘请外国专家计划审核报批工作。
(七)职业能力建设科
拟订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指导全市在职职工技能培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市高级技工学校的业务工作;组织实施职业技能资格制度;贯彻落实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和办法;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承办申报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资格的有关工作。
(八)就业促进科(挂高校毕业生就业科牌子)
拟订全市就业再就业年度计划和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落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审批管理工作;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全市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办法;落实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我市就业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
(九)养老保险科(挂失业保险科牌子)
负责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办法,负责检查、督促、监督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与管理;负责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办法、个人帐户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贯彻落实补充养老保险管理办法和政策性规定;拟订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性规定;监督落实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性规定;建立完善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办法;负责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和检查督促退休政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的落实。
拟订全市失业保险的规划及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失业保险基金征缴办法、待遇项目、给付标准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政策;负责失业人员登记管理和监督落实失业人员疾病、生育、死亡的有关待遇政策;贯彻落实改革、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政策;建立完善失业预测预警办法。
(十)医疗工伤保险科
拟订全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规划及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监督落实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办法和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管理办法;按照有关规定统筹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伤医疗、生育医疗的药品、诊疗和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及支付标准;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管理办法及费用结算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伤认定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伤人员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及有关待遇的落实工作;负责落实企业职工疾病、工伤停工治疗和生育期间的待遇政策及标准;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的规则和办法。
关于肥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