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工作机制(《禁毒法》规定的禁毒工作机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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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法》规定的禁毒工作机制是

禁毒工作机制(《禁毒法》规定的禁毒工作机制是)

《禁毒法》规定的禁毒工作机制是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条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禁毒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包庇、纵容毒品违法犯罪人员的;

(二)对戒毒人员有体罚、虐待、侮辱等行为的;

(三)挪用、截留、克扣禁毒经费的;

(四)擅自处分查获的毒品和扣押、查封、冻结的涉及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财物的。

第七十条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歧视戒毒人员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禁毒法规定的禁毒工作机制是什么

禁毒工作机制是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

禁毒是指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的工作。

中国政府坚持严厉禁毒的立场:

1、坚持严厉禁毒的立场。毒品是全人类共同面对的世界性公害,禁毒是国际社会刻不容缓的共同责任,毒品危害人民健康,滋生犯罪和腐败,破坏可持续发展,对一切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必须严加禁绝;

2、不断加强禁毒立法。中国高度重视禁毒法制建设,坚持依法禁毒;

3、坚决惩治毒品犯罪。中国禁毒执法机关严格执法,对一切毒品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对一切毒品犯罪分子严惩不贷;

4、严格管制易制毒化学品。中国政府以对国际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有关国际禁毒公约的义务,对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黄素实行严格的管制;

5、矫治挽救吸毒人员。为了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最终消除毒品危害;

6、提高全民禁毒意识。禁毒的关键在于唤起民众,中国把提高全民禁毒意识作为一项治本之策和战略任务,在全体国民中广泛深入地开展毒品预防教育;

7、开展国际禁毒合作。加强国际禁毒合作,对于推动世界范围内的禁毒斗争和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的毒品问题,是十分必要的。中国在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一向积极参与和推动禁毒国际合作,在世界禁毒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三条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第四条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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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法规定禁毒工作机制是什么

一、禁毒法规定禁毒工作机制是什么

1、禁毒法规定的禁毒工作机制如下:

(1)禁毒工作机制是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

(2)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3)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

(4)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条

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毒品区别于毒物的自然特征是什么

毒品区别于毒物的自然特征是依赖性,分为生理依赖性和心理依赖性两个方面:

1、生理依赖性。是指在某一段时间内不断地使用某种药物带来的生理上的变化,表现为一种周期性或慢性中毒的状态,需要继续使用该药方能维持机体的基本生理活动,否则就会产生一系列机能紊乱和损害的反应。

2、心理依赖性。是指人在多次用药后所产生的在心理上、精神上对所用药物的主观渴求或强制性觅药的心理倾向。心理依赖性的产生有两方面因素,一是由以往用药所体验到的某种效果或感受驱使,用药者为了不断追求这种效果或感受而产生继续使用该药的强烈欲望;二是为逃避停药时出现的烦躁、不安等心理反应而渴望继续用药。毒品的心理依赖性虽然表面上不如生理依赖性明显、强烈,但极难根除,它是吸毒者在生理脱瘾后复吸率居高不下的最重要原因。

关于禁毒工作机制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