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启铭为什么只判6年杀一人致一人重伤还逃逸。态度恶劣。
杀一人致一人重伤还逃逸,却只判了六年,应当是防卫过当或有其他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刑法》
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十八条【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喊出“我爸是李刚”的李启铭,被判6年有期徒刑,现状如何
导语:
2010年时,一句“我爸是李刚”走红于网络,让李刚瞬间为全国人民所熟知。网友还将其编撰成段子,在网络上传播。
而名句中的李刚,也被网友调侃成“四大名爹”之一,当年喊出这句话的李启铭也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如今,10年的时间过去了,主人公李启铭现状如何呢?
一场车祸:
2010年10月16日晚间9点时许,李启铭驾驶一辆黑色轿车开进河北新校区。起先进入校园内时,车速缓慢行驶。
待轿车驶入100米后,突然加速。从而致使,在校园内正常行走的两名学生被撞。撞人后,李启铭并未下车,反而加速,欲肇事逃逸。
校园内学生及保安发现此情况后,迅速团结起来,将李启铭的车辆逼停,此时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
停车后的李启铭并没有下车的意愿,反而在车内说,“我爸是李刚,我的车都被刮花了。”
此言一出,瞬间惹怒在场师生。随后,警察赶到现场,扣留车辆,并对李启铭进行检测。
经检测发现,李启铭驾车前,曾饮用大量酒水,属于酒驾。
一死一伤:
虽然受伤女生被及时送往医院,但很快噩耗便传来。事发第二天,医院方面传来消息,被撞两名女生中,一名女生伤势过重而殒命。
另一名女生,身受重伤,正在抢救之中。后经调查,肇事人员名叫李启铭,他的父亲是保定市公安局北市区分局的副局长。
其父身份曝光后,很多人担心案件审理过程中会有失公平。因此,保定市新闻发言人出面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采取了异地审理的方式。
2011年1月30日,法院审理此案,最终认定,李启铭肇事逃逸,并且致使一死一伤,情节十分恶略。
但念其事后,家人一直积极配合处理此事,并且给予死伤家属46万元及9.1万元的赔偿,争取对方谅解。
所以法院最终从轻审判,判处李启铭有期徒刑6年。
现状如何:
现如今,李启铭早已出狱。但对于他而言,外面的世界早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由于自己的过失,父亲已经被免去公职,失去经济来源。
而李启铭本人,由于有案底在身更是难以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李启铭出狱时,父亲并没有亲自去接他。
现今,李启铭仍然背负着数十万的赔偿债务,艰难度日。对于李启铭而言,原本拥有一个美好的前程,却因自己蛮横骄傲而断送前程。
写在最后:
对于李启铭而言,他的人生是悲哀的。由于自己养成的孤傲性格,从而断送自己美好前程,这本身便是愚蠢。
时至今日,我都还记得李刚出现在电视机屏幕上,公开给大家道歉。俗语云,子不教,父之过。
对于李启铭而言,他的功过是非,皆源于李刚的平日教导。若是李刚平日接受良好教育及正确引导,我相信他是不会做出如此胆大妄为之事。
为什么“李肛门”案中的李启铭只判了六年
我是东莞莞师附小的一名老教师,比您有更多的机会接触过阿蔡!试问李启铭的那一句“我爸是李刚”有谁提供可靠的录音?就连河北大学的学生也不能!因为当时是突发的,但大家都听见了,全国人都不会怀疑,为什么?因为大家对“官2代”能如此嚣张不会感到半点奇怪!同样附小的课堂上不只一个人,尽管过去了,但事实是经得起大家验证的,阿蔡罚学生含粉笔与辱骂“穷生家长”的事不会仅仅一个人知道!蔡某的为人处事众所周知,包括与其共事的人、学生…!抛开那一切,就凭他那挂在校门上的“名”横幅(您看了那高清图片了吗!)就反映其“不低调”,这更不仅是一个所知,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公道自在人心,事实不容磨灭!
我认为那位有识之士的发贴(清澈的童心:我是一名附小3年级贫穷小学生的“穷生家长”…昔日,侮辱家长的蔡某…抬举了李刚….请浏览网页http://wdqctx.bokee.com/viewdiary.231442106.html)很值得我们思考!每个人的童年对其一生都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正是那些富家子弟他们从小到大于学校中备受老师、校长们的溺爱,而那些所谓的名校长、名老师大部分因追名逐利的需要都对官2代、富2代等特别地“关照”,对他们的家长也份外的热情,使得他们不知不觉中感到自己的长辈高人一等,而自己则不同凡响!整个社会都失去了一种天然的本性,是一种循环的可悲!只判6年,太轻了,不足以起到警视作用,只是迫于社会舆论而已!这可悲将更多地以多种形式循环,祝福善良而坚强的人们!新年伊始,热切祝愿李刚儿子李启铭来年于狱中恶鬼缠身,暴毙命偿!天地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