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科举制度(清代科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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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清朝科举制度

清朝科举制度(清代科举制度)

科举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开始实行,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1)乡试,(2)会试,(3)殿试. 

乡试通常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一次,又称为大比.由于是在秋季举行,所以又称为秋闱.参加乡试的是秀才(生),但是秀才在参加乡试之前先要通过本省学政巡回举行的科考,成绩优良的才能选送参加乡试.乡试考中后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 

会试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所以会试又称为礼闱,又称为春闱.参加会试的是举人,取中后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会试后一般要举行复试. 

以上各种考试主要是考八股文和试帖诗等.八股文题目出自四书五经,略仿宋代的经义,但是措辞要用古人口气,所谓代圣贤立言.结构有一定的程式,字数有一定的限制,句法要求排偶,又称为八比文、时文、时艺、制艺. 

殿试是皇帝主试的考试,考策问.参加殿试的是贡士,取中后统称为进士.殿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俗称状元,第二名俗称榜眼,第三名俗称探花,合称为三鼎甲.第二甲第一名俗称传胪. 

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儒林院编修.其余诸进士再参加朝考,考论诏奏议诗赋,选擅长文学书法的为庶吉士,其余分别授主事(各部职员)、知县等(实际上,要获得主事、知县等职,还须经过候选、候补,有终身不得官者).庶吉士在翰林院内特设的教习馆(亦名庶常馆)肄业三年期满举行“散馆”考试,成绩优良的分别授翰林院编修、翰林院检讨(原来是第二甲的授翰林院编修、原来是第三甲的授翰林院检讨),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或分发到各省任知县.……“范进中举”这个片断选自《儒林外史》的第三回“周学道校士拔真才,胡屠户行凶查捷报”.这一回写的是范进中举的故事.小说描写广东学道周进,到广州上任,先考两场生员,考完两场以后,第三场是南海、番禺两县的童生来进行考试.童生里就有范进,范进考完这场考试后就进了学,取得了第一名,人们称他为“相公”.范进进了学以后想进一步考举人,考上举人后人们就会称他为“老爷”.中举是科举考试的一个过程,在我们讲评这个故事之前,先简单介绍一下清代的科举考试制度.

清代科举制度介绍

清朝科举制度沿习明制,主要分两步。第一步是资格考试,即先要参加童试。参试者称为儒生或童生,录取后称为生员。(清代有府学,州学和县学,统称为儒学)。儒学和孔庙在一起称为学宫。学生肄业后俗称秀才。这是功名的起点,亦即取得了正式科考的资格。生员分为三种,成绩最好的称为廪生,限额,由政府发给口粮。其次是增生,亦限额。新入学者称为附生。每年由学政考试,按成绩等第依次升降。第二步才是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一是乡试。二是会试,三是殿试。乡试通常每3年在各省城举行一次,又称为大比。因为考试是在秋季举行,所以又称秋闱。参加乡试的是秀才,不过秀才在参加乡试之前先要通过本省学政巡回举行的科考,成绩优良的才能选送参加乡试。乡试考中后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举人实际上就是候补官,有了当官的资格。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会试,又称礼闱和春闱。参加会试的举人被取中后称为贡士,笫一名称为会元。会试后一般要举行复试。以上各种考试均主要考八股文和试帖诗等,复试后确认的贡士才能参加由皇帝亲自主试的殿试。殿试考策问,取中后统称为进士。殿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第一甲取前三名,第一名为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合称为三鼎甲。第二甲第一名俗称传胪。

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儒林院编修,其余诸进士再参加朝考,考论诏奏议诗赋,选擅长文学书法者为庶吉士,其余分别授主事,(各部职员)知县等。庶吉士在翰林院内特设的教习馆肄业三年期满“散馆”考试,成绩优秀者分别授翰林院编修规检讨。其余的分发各部任主事或分发各县任知县。

清代科举制度

清朝科举制度

中国科举制度是中国历史上考试选拔官员的一种基本制度。他渊源于汉朝,创始于隋朝,确立于唐朝,完备于宋朝,兴盛于明、清两朝,废除于清朝末年,历经隋、唐、宋、元、明、清。根据史书记载,从隋朝大业元年(公元605)的进士科算起到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正式废除,整整绵延存在了1300年。

中国科举制度的产生是历史的必然和一大进步,它所一直坚持的是“自由报名、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取仕”的原则,它对我国古代社会的选官制度,特别是对汉代的察举和征辟制、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等是一个直接有力的替代和否定,给广大中小地主和平民百姓通过科举的阶梯而入仕登上历史政治舞台而提供了公平竞争的平台、机会和条件。因此说,在封建时代,科举制度是中国历史上,也是世界历史上最具开创性和平等性的官吏人才选拔制度。

进士科考试是明清科举的主要形式,它共分为三级:院试,乡试,会试和殿试。不过,在此之前,读书人必须通过由本县知县主持的县试和由知府主持的府试,以取得童生的身份,取得了童生身份才有资格参加正式的科举考试,这可以看做科举前的预备性考试。在清朝,县试多在二月举行,而府试则在八月。

院试作为科举考试的最初一级,在府城或直属省的州治所举行,主持考试的长官称学政,学台或宗师,清沿明制,一年举行岁试,后一年举行科试,再后一年举行乡试,三年一循环。岁试的基本任务是:第一,从童生中考选出秀才;第二,对原有的秀才进行甄别考试,按照成绩优劣分别给予奖惩。童生通过岁试,就算是“进学”了,即成为国家的学生,称为生员,俗称秀才、相公。光绪二十二年,十七岁的陈独秀和哥哥陈庆元就考中了秀才,不仅“母亲乐得几乎掉下眼泪”,而且几家富户都争先恐后托人说亲。岁试成绩优良的生员,方可参加科试。科试通过了,才准许参加更高一级的乡试,叫做“录科”。明清时期,通常在乡试之年的七月,还要在省城集中举行一次科试的补考,凡因故未能在各府参加科试的人,可乘机来补考,叫做“录遗”。

乡试在京城及各省省城举行,三年考试一次,一般在子,卯,午,酉年举行,考期多在秋季八月,所以又称“秋闱”(闱指考场)。其正副考官一般由皇帝任命在京的翰林及进士出身的部院官充任。

陈独秀参加乡试时和哥哥及其他一干人坐船同行,船头扯着大旗,上书“奉旨江南乡试”。

乡试有正式的考场,叫做贡院。贡院内建有一排排的号房,为考生住宿,答题之所。根据陈独秀后来的描述:“每条十多丈长的号筒都有几十或上百个号舍,号舍的大小仿佛现时警察的岗棚,然而要低得多。长个子站在里面是要低头弯腰的,这就是那时科举出身的大老以尝过‘矮屋’滋味自豪的‘矮屋’。矮屋的三面七齐八不齐的砖墙,当然里外都不曾用石灰泥过,里面蜘蛛网和灰尘是满满的,好容易打扫干净,坐进去拿一块板安放在前面,就算是写字台,睡起觉来,不用说就是得坐在那里睡。一条号筒内,总有一两间空号,便是这一号筒的厕所。”乡试发榜在九月,正值桂花开放,所以又称“桂榜”。乡试取中的称举人,第一名叫解元。乡试中举称乙榜,也叫乙科。考中举人,不仅可以参加全国性考试,就是会试未能取中,也具备了做官的资格。在清朝,除了按正常制举行的乡试外,每逢遇到皇帝万寿(生日)、登基等庆典时,还额外有加科乡试,叫做恩科。

会试和殿试是最高一级的考试,其中会试是带有决定性的考试,而殿试只定名次,不存在被黜落的问题。会试由礼部主办,在京城的贡院举行,一般在乡试的第二年,也就是丑,辰,未,戌年。考期多在春季的二三月,故此会试又称“礼闱”,“春闱”。会试被录取的人,称为贡士,第一命叫做会元。会试发榜时,往往正值杏花盛放,所以又称为“杏榜”。会试的主考官,在明朝多以翰林官充当,明末又多以内阁大学士担任,清朝称主考官为大总裁,由内阁大学士或六部尚书充任。

清朝新录取的贡士,在殿试之前还必须进行一次复试,复试结果,按成绩分为一,二,三等,这个等级对于以后授予官职有很重要的关系。殿试在四月份举行,命义上由皇帝亲自主持。此外还要任命阅卷大臣,读卷大臣,协助皇帝评阅试卷。明清两朝的殿试都只考策问一场。

出榜分为三甲:一甲为赐进士及第,只有前三名,为状元,榜眼,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为赐进士出身,有若干名,第一名称为传胪;三甲为赐同进士出身,也有若干人。在一,二,三甲的都泛称进士,中了进士,功名就到了尽头。殿试考中称为“甲榜”。凡是通过乙榜中举人,再通过甲榜中进士而做官的人,叫做“两榜出身”。一身兼有解元、会元、状元的,叫做“连中三元”。明清两朝都有数人是连中三元。李寻欢他们家就所谓“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殿试考中称为“甲榜”。按照清朝制度规定,殿试以后还要进行一次考试,叫“朝考”。朝考的第一名叫做朝元。最后根据贡士的复试、殿试、朝考三次成绩得出录取等级,再根据录取等确定授予的官职。殿试的状元、榜眼、探花在考中后按惯例可以立刻被授予翰林院修撰和编修,不再参加朝考。凡殿试二甲第一名的传胪和朝考第一名的朝元,也照例要到翰林院任职。金庸所在的家族,浙江海宁查家,在清朝时号称“一门十进士,兄弟三翰林”,就表明就有中过状元、榜眼、探花或者传胪、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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