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设施农业用地和农业设施用地是指什么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设施农用地包括哪些
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根据设施农用地特点,从有利于规范管理出发,设施农用地具体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
(一)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
1.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
2.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
3.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
4.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用地等。(二)附属设施用地是指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辅助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
1.管理和生活用房用地:指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办公生活等设施用地;
2.仓库用地:指存放农产品、农资、饲料、农机农具和农产品分拣包装等必要的场所用地;
3.硬化晾晒场、生物质肥料生产场地、符合“农村道路”规定的道路等用地。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和农业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照上述规定的原则,对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做出进一步规定。
什么是设施农业用地
设施农业用地是指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根据现代农业的生产特点,从有利于支持设施农业和规模化粮食生产发展、规范用地管理出发,可将设施农用地具体划分为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以及配套设施用地。
一、什么是设施农业用地
1、设施农业用地是指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生产设施用地则是在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
2、根据现代农业生产特点,从有利于支持设施农业和规模化粮食生产发展、规范用地管理出发,可将设施农用地具体划分为配套设施用地、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
(1)配套设施用地是指由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大户、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包括粮食烘干设施、晾晒场、粮食和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农资临时存放场所等用地。
(2)附属设施用地是指直接用于设施农业项目的辅助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污水、畜禽养殖粪便等废弃物存储、收集、处理等环保设施用地,生物质(有机)肥料生产设施用地;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检验检疫监测等技术设施以及必要管理用房用地;设施农业生产中所必需的原料、设备、农产品临时分拣、存储包装场所用地,符合“农村道路”规定的场内道路等用地。
(3)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池和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单层,小于15平方米)用地等。
二、如何规范使用设施农业用地
1、从事设施农业建设的,应通过经营者与土地所有权人约定用地条件,并发挥乡级政府的管理作用,规范用地行为。
2、签订用地协议,设施农用地使用前,经营者应拟定设施建设方案,内容包括建设地点、项目名称、设施类型和数量、用途、标准和用地规模等,并与乡镇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土地的用途、使用年限、土地复垦要求及时限、土地交还和违约责任等有关土地使用的条件。协商一致后,土地使用条件和建设方案通过乡镇、村组政务公开等形式向社会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10天,公告期结束并无异议的,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经营者三方签订用地协议。
3、用地协议备案,在地协议签订后,乡镇政府应按要求及时将用地协议与设施建设方案报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备案,不符合设施农用地有关规定的不得动工建设。
农业设施用地是指什么
设施农业用地是指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含菌类)和畜禽(蚕)、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具体分生产设施用地和辅助设施用地。其中:作物种植(含菌类)设施用地生产设施用地包括:直接用于种植类(含菌类)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工厂化作物栽培的智能温室(含温室墙体、室内通道);辅助设施用地包括:作物种植(含菌类)生产直接关联的育秧(育种、制棒)和疫病虫害防控设施,晾晒、烘干、烘烤、预冷、保鲜、存储、分拣包装、泵房、水肥溶解池、废弃物处理以及生产服务的农资农机具存放场所、看护房、智能温控设备、检验检疫监测等设施用地。涉及使用林地的,经营者要到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地审批手续。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