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警官学院和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有何不同
都是警察院校没有什么区别,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主要就业方向是森林派出所啊这写地方也是公安就业方向不同而已,体能是一样的要求,分数就不知道了,所有警察学校就只有公安专业有意思,
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概况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是中央部属高校,国家林业局直属主管,与公安部共建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校,坐落在自然风景秀丽、历史文化厚重的六朝古都南京。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是全国唯一的一所为森林公安机关培养人民警察和培训在职森林公安民警的高等专科学校。其前身是1953年建立的林业部南京林业学校;1994年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改建为林业部南京人民警察学校,并于当年开始招生;2000年3月28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改建为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校总占地面积近1200亩,由仙林校区、花园路校区和东善桥教学训练基地组成,总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建有现代化的图书馆、警体训练场馆和珍稀动物标本馆,拥有先进的教学、科研、训练设施,实现办公自动化、信息网络化、管理智能化、教学手段现代化。学校现设治安系、侦查系、警务管理系、警务技战术系、信息技术系和继续教育部,编辑出版《森林公安》、《森林防火》期刊。学校现有教职工3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50人;拥有教授5人、副教授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55人,聘请兼职教授15人、高级教官36人、教官20人,已逐步形成一支学科专业较齐全,整体结构较合理,业务能力较强,专兼职相结合的师资队伍。国家林业局警官培训中心、森林消防指挥培训中心、野生动植物刑事物证鉴定中心和职业教育研究中心挂靠在学校。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系国家林业局直属的普通高等学校,由国家林业局和公安部共建。学校坐落在南京市紫金山北麓、玄武湖畔。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警官培训中心、全国森林消防指挥培训中心、野生动植物刑事物证鉴定中心和全国林业职业教育研究中心挂靠在学校。学校占地面积870亩,现有建筑面积6.42万平方米,建有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警官培训楼、职教研究中心楼、警体训练馆、图书馆、医务所及其他配套设施,还建有400米标准跑道田径场、机动车辆驾驶和实弹射击实习基地、综合实训场等,具有现代教学设施的新校区已开工建设。图书馆藏书12.8万册,并新建了电子阅览室。建成计算机校园网,并已投入使用。学校注重理论教学与实践相结合,建有理化实验室、数码照相实验室、痕检、文检及侦查技术痕迹辅助系统、模拟犯罪现场、模拟派出所、森林消防综合实验室、微量物证分析室、多媒体语音室、计算机中心、珍稀野生动植物标本馆、障碍训练场等,教学仪器设备较为先进齐全,目前能开设125个实验项目。校园绿树成荫、鸟语花香,是江苏省花园式校园和文明校园。学校现有教职工256人,其中专任教师103人(副高职37人,讲师33人),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92人,外聘客座教授8人。学校现设有治安管理系、刑事侦查系、人文社科部、警体教育部、信息技术中心、继续教育部、教学实训基地等教学单位,现在校学生数2000多人,每年培训在职民警和森林消防人员3000多人。随着国家《森林法》的颁布实施,森林公安作为国家公安体系中一个特殊警种,依法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责任更加重大。为了加强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队伍正规化、现代化建设,新建的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将面向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第一线,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努力提高办学水平、科研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前身是不是南京森林警察高等专科学校
是的!
南京森林公安高专学校建立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国家林业局:
《国家林业局关于请批准建立南京森林公安学院的函》(林函人字〔2009〕188号)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专升本”后名称意见的函》(林函人字〔2010〕19号)均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五届四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学校代码为12213;同时撤销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学校应逐步过渡到实施本科教育为主。
二、学校由你局统一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局安排解决。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5300人。
四、学校本科专业的增设问题,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本科专业5个,即:治安学、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消防工程(林火管理方向)、信息安全。
五、你局为支持该校建设,承诺于2010-2014年投入专项经费10500万元、基本建设投资22595万元,共计33095万元,须落实到位。
六、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评估。
望你局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加大投入力度,落实各项承诺,不断提高该校的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要紧密结合行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该校的学科专业建设,为我国现代林业发展、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