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委托,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钢材及商品混凝土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邀请具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就有关招标事宜说明如下:
一、招标编号:安财询价采购(2008)第141号(总第415号)
二、招标标的及技术要求:
标段 序号 采购项目 数量/单位 技术要求
A 1 Φ6盘元 2吨 安钢生产
2 Φ8盘元 10吨
3 Φ10盘元 11吨
4 Φ12罗纹 75吨
5 Φ14罗纹 95吨
6 Φ16罗纹 170吨
7 Φ18罗纹 140吨
8 Φ20罗纹 30吨
9 Φ22罗纹 99吨
10 Φ25罗纹 243吨
11 10厚钢板 6.6吨
B 1 商品混凝土 5000立方C25-c30
三、标的报价:为标的送到指定地点后的价格(包括装卸费、运输费等一切杂费)。
四、交货期、地点:中标单位首先提供一定的工程使用量,剩余部分双方合同约定时间,安阳市东区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及中水回用工程项目部(文明大道东段)。
五、询价文件截止时间、地点:2008年10月16日下午4:30,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六、投标保证金标准:A标段人民币陆万元整,B标段人民币贰万元整。如中标,转作履约保证金;如不中标,则于落标通知发出之日起5日内无息退回;如违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视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向社会公示。
七、中标服务费标准:收取中标人中标金额0.8%的中标服务费。
八、货款结算办法:中标人所供货物到现场由采购单位组织验收,验收时,采购人应按招投标文件和合同全面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政府采购验收报告,中标人填写“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书”,采购人、中标人签章后报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确认后,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进行100%货款结算。
九、其他:投标单位随身携带报价表(一式两份),参加询价,也可通过传真方式报价。以质量符合标书及采购单位要求,且价格最低者中标,中标结果将在规定时间在中国(安阳)政府采购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示3天。各投标单位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报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并确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十、联系人:李宇光 联系电话及传真:0372—5109137/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