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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党员的标准
合格党员的5个标准:1、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模范地履行党员的各项义务,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2、具有做好本职工作的知识和本领,尊重科学、勤奋学习,熟练掌握本职工作领域内的业务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成为生产和工作中的骨干。3、具有克已奉公,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能够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的关系,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4、具有扎实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5、具有自觉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能够严格执行党内生活准则,模范地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廉洁自律,勇于同消极腐败现象和违法乱纪行为作坚决的斗争。党员,即政党的成员,是赞同某党的纲领和政策、遵守党章、自愿加入该党的成员。党员是构成政党的基石和细胞,党员的数量决定政党的规模和群众基础,党员的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政党的水平。党员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受党纪的约束,在实现党的决议(纲领、路线、方针、政策)方面起重大作用。
合格党员标准是
合格党员的5个标准:
1.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模范地履行党员的各项义务,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具有做好本职工作的知识和本领,尊重科学、勤奋学习,熟练掌握本职工作领域内的业务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成为生产和工作中的骨干。
3.具有克已奉公,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能够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的关系,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
4.具有扎实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5.具有自觉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能够严格执行党内生活准则,模范地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廉洁自律,勇于同消极腐败现象和违法乱纪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法律依据
《党章》第四十条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调整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严重违纪、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严格禁止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违反这些规定的组织或个人必须受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追究。
合格党员标准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标准是:
1、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2、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3、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扩展资料
严格党员标准,中国共产党把这一原则作为增强战斗力的一条重要方法,并将之贯穿党的各个历史阶段。1939年5月30日,时任中组部部长的陈云在《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一文中,根据党的性质和当时的任务,比较完整地提出了共产党员的六条标准。
这些标准把“终身为共产主义奋斗”作为党员标准的核心内容,也第一次明确提出党员要做“群众模范”的要求,为千百万要求入党和已经入党的先进分子的自觉锻炼和努力指明了方向和方法。
从1938年中央作出《关于大量发展党员的决议》到1939年初,中共党员人数已从全国抗战之初的4万发展到50多万。新四军刚集结时,党员数量占全军总人数的25%,到1939年2月,已占到40%。
党员队伍在短期内迅速扩大,若不能及时加强对新党员的教育引导,使之端正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势必会影响整个队伍的健康成长,进而影响党的事业继续向前。基于此,时任中原局书记刘少奇撰写了《论共产党员的修养》,列举了党员需要锻炼的六个方面的修养。
中央政治局于1939年8月25日作出《关于巩固党的决定》,提出党员发展工作“求精不求多”。1940年10月1日,陈云在党内刊物《共产党人》上发表《巩固秘密党的几个问题》,明确提出“党员的质量重于数量”。
党员标准、党员质量、党员修养,三者融合在一起,成为中国共产党的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的基石。毛泽东直言:“每个党员不仅是模范战士,而同时是非党群众的领导者。”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党员符合标准,才有凝聚力战斗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共产党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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