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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人才落户政策2019
呼和浩特人才落户政策2019
全国各大城市“人才争夺战”愈演愈烈,为了吸引更多人才服务于呼和浩特的发展,呼和浩特推出人才落户政策。实施《呼和浩特市进一步吸引人才放宽户籍准入条件实施细则(试行)》规定。
其中提出“呼和浩特普通全日制中专以上毕业生零门槛落户”新政开始实施,凡具有普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均可凭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来呼办理落户手续;同时全国在校大学生,也可凭学信网学籍证明和身份证在线办理落户手续。
此次呼和浩特人才落户政策,重在积极引进人才留在呼和浩特地区发展,重在大力集聚海内外高层次创新人才,积极吸引大中专学生在呼落户就业,重点培育各类本土人才,建立引才奖励制度,深化校地交流合作,并搭建纳贤引智的平台。
呼和浩特落户新政的要求有哪些
一、购买商品房落户(注:夫妻双方不在同一户口上的,有一方为本市户籍,另一方为外地户籍)
办理程序及条件:材料齐全户籍内勤当场办理
申报材料:先参照上款本市移居,让后夫妻投靠或先夫妻投靠再市内移居
二、购买商品房落户(注:夫妻双方在同一户口上的,双方均为本市户籍)
办理程序及条件:材料齐全户籍内勤当场办理
申报材料:
1、不动产登记证或网签的商品房购房合同
2、户口簿
三、购买商品房落户(注:夫妻双方在同一户口上的,双方均不是本市户籍)
办理程序及条件:材料齐全户籍内勤当场办理
申报材料:
1、房屋权属证明人
2、户口簿
3、双方结婚证(建议先夫妻投靠再全户迁移)
4、房屋产权单独所有,产权人不迁户的,其直系亲属需落户的,需产权人公证落户意愿或到派出所签订同意落户说明。
四、购买商品房落户(注:夫妻双方不在同一户口上的,双方二人均不是本市户籍)
办理程序及条件:材料齐全户籍内勤当场办理
申报材料:
1、房屋权属证明人
2、户口簿
3、双方结婚证(建议先夫妻投靠再全户迁移)
4、房屋产权单独所有,产权人不迁户的,其直系亲属需落户的,需产权人公证落户意愿或到派出所签订同意落户说明
扩展资料
购房入户注意事项:
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向购房所在地受理单位申请,填写《购买商品房申请入户表》;受理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对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材料上报当地公安分局。
公安分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受理单位在接到审批决定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经批准同意的,申请人可到市公安局户政科窗口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并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凭两证到入户地受理单位办理入户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户口迁移办理条件及程序
百度百科-购房入户
2021年呼和浩特进一步推进城镇落户新政策
为了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持续推进放宽城镇落户限制,促进人才和劳动力资源有序流入,3月31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呼和浩特市进一步推进城镇落户的若干措施》。
具体措施共六条,分别是:
1、全面放开人才落户限制,提升人才落户服务水平,大中专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落户,不受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居住年限等条件限制。
2、进一步放宽城镇落户限制,建立以人为本、便捷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以实际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为原则,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或居住满6个月的人员,均可申请在市四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五旗县建制镇落户。
3、全面放宽亲属投靠落户,凡是具有呼和浩特市城镇户籍的人员(包括集体户),直系亲属均可投靠落户,不设居住条件限制。
4、提供落户地址多样化选择,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在其合法稳定住所落户;在市四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五旗县建制镇租赁私有房屋的,经出租房屋房主同意,可以落户。
5、降低集体户设立条件,(一)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单位集体户;(二)设立人才集体户;(三)社区设立集体户。满5人可设集体户。集体户根据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实行分户制服务管理。
6、统筹安排新落户适龄儿童入学,自本措施施行之日起,新落户适龄儿童按照现有招生政策安排入学。
该措施将于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具体实施细则由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另行颁布。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呼和浩特人才新政和呼和浩特人才新政策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