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郭美美事件评论,我想问郭美美事件是指什么事情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红十字会开微博了对郭美美事件有回应吗
在网民“千呼万唤”下,7月4日下午2时多,中国红十字总会获得新浪微博认证,正式开通其官方微博。
中国红十字总会官方微博于7月4日7时半左右连发4条微博,三条介绍国际红十字运动历史和中国红会历史,一条为中国红十字会秘书长王汝鹏的答博友问,该条微博的评论达到了2000多条,被转发1000余次。然而,每一条微博后的评论几乎都是骂声一片。
答博友问总共13个问题,主要涉及郭美美事件及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红十字会审计事件、红十字会的特殊身份和管理模式等几个方面。
在答博友问中,王汝鹏认为,郭美美事件对红会来说,是坏事,也是好事。坏事是由于她的炫富、她虚构红十字会不存在的机构名称和职务,引发了公众对中国红十字会的误解和不满,严重损害了红十字会的形象和声誉;好事是使红会通过这次事件,看到了整个红十字会系统在组织建设、业务开展、资金募集、项目运作等方面还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王汝鹏表示,绝大多数网友还是出于对红十字会的关心爱护、希望红十字会工作搞得更好的良好动机,提出了一些有见地的意见和建议,让他有相见恨晚的感觉。但也有极少数网友的言论不理性、不文明,甚至有一些是不负责任、没有事实依据的言论,比如说郭美美是郭某某的女儿,女儿不成又说是私生女,没带高档手表说带了高档手表等等,这些都是捕风捉影、子虚乌有的事。还有,有部分网友情绪有些偏激,对中国红十字会所做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盘否定,以偏概全。
王汝鹏希望公众和媒体能够理性看待郭美美事件,真正从建设的角度为中国红十字事业的发展、为刚刚兴起的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献计出力。
我想问郭美美事件是指什么事情
郭美玲,微博昵称“郭美美baby”,湖南人。2011年6月20日,郭美玲在网上公然炫耀其奢华生活,并称自己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而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2011年6月22日中国红十字会称郭美玲与红十字会无关,但此事已经引起了广大网友的质疑,疑为中国红十字为自己开脱的一种说法而已,新浪也对实名认证有误一事而致歉。
事件概述
新浪微博上一个名叫“郭美美Baby”的网友颇受关注,因为这个自称“住大别墅,开玛莎拉蒂”的20岁女孩,
其认证身份居然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由此而引发部分网友对中国红十字会的非议。她在微博上多次发布其豪宅、名车、名包等照片,2011年6月20日被网友发现,被指炫富。“红十字会”的“经理”身家居然如此富有,不由得让众多网友起了猜疑,“我们捐给红十字会的钱到哪去了?”
郭美玲为scc(超跑俱乐部)成员,微博名人、同为scc成员的@港怂萨沙曾发话郭美玲要倒霉,并在微博里发了一张红十字商会的万元餐饮发票,引起媒体开始关注郭美玲,而scc为此事与老资格会员港怂萨沙开骂,引来更多网民开始留意郭美玲,后来证实港怂萨沙是狙击红十字会继而发现郭美玲的种种行为故将其曝光。
在漫天的质疑声中,“郭美美Baby”曾发布一条微博称其“所在的公司是与红十字会有合作关系简称红十字商会,我们负责
SCC账户存款
与人身保险或医疗器械等签广告合约,将广告放在红十字会免费为老百姓服务的医疗车上。之前也许是名称的缩写造成大家误会”。
3个多小时后,“郭美美Baby”将上条微博删除,又发表一条微博解释,“红十字协会和红十字商会根本就是两个不同性质,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揪着红十字这三个字不放过呢,这跟人同姓或者同名是一个性质。”但随后这条微博也被删除。
微博爆出SCC成员江智和郭美玲对骂,爆出过亿的存款!
网友质疑
网友还提供了更多的证据,包括郭美玲与郭长江坐过同一架飞机;不过由于不是正面照,发型不同,无法确认就是郭长江;但细心的网友又发现郭长江所带的手表与飞机上此人带的同款手表细节。(注:后证实只是一名叫张晓天的普通医生)另外郭长江微博关注4人中,其中一人为郭美玲;另外6月22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表示,没有“红十字商会”的机构,也没有“郭美玲”其人。新浪微博承认,认证审核有误并致歉。与此相左:2010年12月8日,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举行成立十周年庆祝活动。张志刚、郭长江、何济海等出席。网友表示,前排正中黑丝的女子正是郭美玲。这些迹象说明郭长江与郭美玲彼此认识,而并不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郭长江表示的那样,自己压根就没有女儿,红十字会也没有所谓的“商业总经理”这种职位。不过,中国红十字会内部工作人员透露,该会并无该女子,也并无“商业总经理”这样的职位。而随后,“郭美美Baby”在微博称,自己并非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而是就职于与前者合作的另一个名称相近的公司。各网站一方面大力删贴,一方面又在呼吁网民不要关注,值得深思。比如这以下话段就可以被网站认可:也有网友指出此事件或为炒作,一位微博博主在进行评论时说,“刚刚与北京了解此事的哥们联系过,此事件为一网络推手炒作事件!建议大家取消关注。”
人肉搜索
尽管中国红十字会及其副会长郭长江先后公开回应称与一夜蹿红的新浪微博博主“郭美美Baby”无任何关系,但在网络人肉搜索的推动下,事情继续发展,并再度牵扯到中国红十字会、郭长江和另一家名叫天略集团的企业,以致相关方面不得不继续澄清。
郭美美是怎么一回事
郭美玲,微博昵称“郭美美baby”湖南人。2011年6月20日,郭美玲在网上公然炫耀其奢华生活,并称自己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而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6月22日中国红十字会称“郭美美”与红十字会无关,新浪也对实名认证有误一事而致歉。
一、微博炫富
新浪微博上一个名叫“郭美美Baby”的网友颇受关注,因为这个自称“住大别墅,开玛莎拉蒂”的20岁女孩,其认证身份居然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由此而引发部分网友对中国红十字会的非议。博主“郭美美Baby”年仅20岁,新浪微博的认证名为“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在微博上多次发布其豪宅、名车、名包等照片,昨日被网友发现,被指炫富。“红十字会”的“经理”身家居然如此富有,不由得让众多网友起了猜疑,“我们捐给红十字会的钱到哪去了?”
在漫天的质疑声中,前夜23时,“郭美美Baby”曾发布一条微博称其“所在的公司是与红十字会有合作关系简称红十字商会,我们负责与人身保险或医疗器械等签广告合约,将广告放在红十字会免费为老百姓服务的医疗车上。之前也许是名称的缩写造成大家误会”。
3个多小时后,“郭美美Baby”将上条微博删除,又发表一条微博解释,“红十字协会和红十字商会根本就是两个不同性质,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揪着红十字这三个字不放过呢,这跟人同姓或者同名是一个性质。”但随后这条微博也被删除。
二、网友质疑
网友还提供了更多的证据,包括郭美美与郭长江坐过同一架飞机;不过由于不是正面照,发型不同,无法确认就是郭长江;但细心的网友又发现郭长江所带的手表与飞机上此人带的同款手表细节。另外郭长江微博关注4人中,其中一人为郭美美;另外6月22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表示,没有“红十字商会”的机构,也没有“郭美美”其人。新浪微博承认,认证审核有误并致歉。
与此相左:2010年12月8日,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举行成立十周年庆祝活动。张志刚、郭长江、何济海等出席。网友表示,前排正中黑丝的女子正是郭美美。这些迹象说明郭长江与郭美美彼此认识,而并不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郭长江表示的那样,自己压根就没有女儿,红十字会也没有所谓的“商业总经理”这种职位。不过,中国红十字会内部工作人员透露,该会并无该女子,也并无“商业总经理”这样的职位。而随后,“郭美美Baby”在微博称,自己并非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而是就职于与前者合作的另一个名称相近的公司。
各网站一方面大力删贴,一方面又在呼吁网民不要关注,值得深思。比如这以下话段就可以被网站认可:也有网友指出此事件或为炒作,微博博主“盐-很甜”在进行评论时说,“刚刚与北京了解此事的哥们联系过,此事件为一网络推手炒作事件!建议大家取消关注。”
三、警方调查
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连发三条微博通报郭美美事件,称现查明,郭美美及其母与中国红十字总会无直接关联。
警方查明,郭美美今年20岁,湖南省益阳市人。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北新桥派出所接受报案后,经依法开展工作,现查明,郭美美及其母与中国红十字总会无直接关联。
在警方调查中,郭美美称:对于红会,此前并不了解,不认识相关人员,也从未担任相关职务,是今年3月份在与深圳商人王某交谈中,知道了王某与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相关单位的合作意向。
后郭美美认为原来在新浪微博上注册认证的“主持人、演员”身份层次较低,为满足其炫耀心理,于5月自行杜撰了“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身份,提交新浪微博网站审核通过并加“V”认证。在审查中,郭美美对自己的不当行为表示后悔和歉意。
对于警方发布的“郭美美案件”通报,有网友认为“无直接关联”过于笼统,也有网友对涉案人真实姓名、身份、财产来源等能否见光提出质疑。
四、新浪致歉
网友们对“郭美美Baby”的身份众说纷纭,作出不同猜测。有网友称她是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郭长江的女儿,郭长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否认,“我压根就没有女儿,红十字会也没有所谓的商业总经理这种职位。”
2011年6月22日上午,“郭美美Baby”的实名认证被取消,经新浪微博官方查实,“郭美美Baby”原认证说明为演员,在其最新微博上也有提及。将认证说明更改为“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经过了她的申请,新浪微博表示在看到申请后没有进行严格审核。
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声明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2011年6月22日发表公开声明表示,在网络炫耀奢华生活方式,引发网友热议的“郭美美”与红十字会无关。
声明说,经对有关信息的调查、核实,中国红十字会没有“红十字商会”机构,也未设有“商业总经理”职位,更没有“郭美美”其人。
声明指出,为维护红十字标志的严肃性,我国《红十字会法》、《商标法》及相关法规,均严格限制第三方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红十字”的标志与名称。红十字会保留进一步追究有关方面相关责任的权利。
声明表示,红十字会一贯反对那些企图通过制造虚假信息达到对个人进行炒作的行为,也希望社会各界以平和心态看待此类问题,不被利用。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还在声明中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红十字事业的支持,希望继续对红十字会工作进行监督。
此外,有网民将其与中国红十字会的一位郭姓副会长联系起来,称该副会长“微博上只关注了四个人,其中就有这个姑娘”。因此怀疑二人为父女关系。
对此,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告诉新华社记者,“郭美玲”不是这位郭姓副会长的女儿,而且这位副会长“根本没有微博”。
六、郭美玲微博致歉
本人杜撰这个身份是完全没有恶意的,请各位网友原谅!但本人万万没有想到这个愚昧行为会导致网友对中国红十字会产生误解,本人在此向中国红十字会鞠躬道歉,并向关心此事的网友深深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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