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ocate这个词的用法
advocate。英[ˈædvəkeɪt,ˈædvəkət]美[ˈædvəkeɪt,ˈædvəkət]。
v.拥护,支持,提倡。
n.拥护者,支持者,提倡者,辩护律师,出庭辩护人。
第三人称单数:advocates。
复数:advocates。
现在分词:advocating。
过去式:advocated。
过去分词:advocated。
扩展资料:
advocate用作动词。
1、advocate用作及物动词的基本意思是“提倡,主张”,指支持或拥护某事物或做某事。接名词、代词或动名词作宾语,偶尔还可接that从句,从句中的谓语动词要用虚拟式。
2、advocate作及物动词,后不可加介词,如不可说Headvocatesforreform;
Theyadvocatehighersalariesforteachers.
他们主张提高教师的薪水。
HefirmlyadvocatedthecreationofapermanentUnitedNations.
他坚决主张建立一个永久性的联合国。
advocate用作名词:
1、advocate用作名词的基本意思是“提倡者,拥护者”,指对某一事业、方针、政策等的支持者、拥护者、提倡者、鼓吹者,其后常接介词of。
2、advocate还可指大陆法系国家的“辩护律师,辩护人”。
Heisanadvocateofmoreairplanesandfewerwarships.他是一个提倡多造飞机、少造军舰的人。
advocate用法固定搭配
advocatedoingsth.提倡做某事
advocatethat...(虚拟语气)
anadvocateof/forsb./sth....的拥护者
英文是西日耳曼语的一种语言,最早是在中世纪早期的英格兰使用的,该语言最终成为21世纪国际话语的主要语言。它以Angles的名字命名,Angles是古老的日耳曼人民之一,后来移居到大不列颠地区,后来以他们的名字英格兰命名。这两个名字都源于波罗的海半岛的安格利亚(Anglia)。英语与弗里斯兰语和下撒克森语最相关,但其词汇已受到其他日耳曼语语言(尤其是北挪威语(北挪威语))以及拉丁语和法语的很大影响。
advocate的用法及搭配
做动词时:拥护,倡导。
做名词时:拥护者,提倡者,辩护律师,(为某一类人)谋利益者,(一项事业或个组织的)工作者。
复数为advocates第三人称为advocates
现在分词:advocating过去式:advocated
advocatedoingsth提倡做某事
advocator提倡者
advocacyn.主张,拥护,辩护
【记】ad(加强)+voc(喊)+ate(动词后缀)